第一节 特种设备事故的类型
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概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依据其主要工作特点,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
1.承压类特种设备:是指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或管状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1)锅炉。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 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 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2)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3)压力管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 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机电类特种设备:是指必须由电力牵引或驱动的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2)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井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 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 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3)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4)大型游乐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 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二、锅炉基础知识
1)爆炸危害性。2)易于损坏性。3)使用的广泛性。4)连续运行性。
(1)按用途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2)超临界锅炉22.1 MPa、亚临界压力锅炉15.7-19.6MPa、超高压锅炉11.8-14.7 MPa、高压锅炉7.84-10.8 MPa、中压锅炉2.45-4.90MPa、低压锅炉不大于2.45 MPa。
(3)按锅炉的蒸发量分为大型75t/h、中型20-75t/h、小型锅炉小于20t/h。
(4)按载热介质分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
(5)按热能来源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废热锅炉、电热锅炉,
(6)按锅炉结构分为锅壳锅炉、水管锅炉。
三、压力容器基础知识
1)最高工作压力。2)设计压力,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值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压力(3)温度。1)工作温度2)金属温度3)设计温度(4)介质
(1)按压力等级划分。1)低压容器,0.1 MPa≤P<1.6 MPa;2)中压容器,1.6 MPa≤P<10.0 MPa;3)高压容器,10.0MPa≤P<100.0MPa;4)超高压容器,P≥100.0 MPa。外压容器中,当容器的内压力小于一个绝对大气压(约0.1 MPa)时,又称为真空容器。
(3)按安装方式划分。1)固定式压力容器: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如生产车间内的储罐、球罐、塔器、反应釜等。2)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长管拖车等。
(4)按制造许可划分。1)制造许可A级: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球 形储罐现场组焊或球壳板制造(A3),非金属压力容器(A4),医用氧舱(A5);2)制造许可B级:无缝气瓶(B1),焊接气瓶(B2),特种气瓶(B3); 3)制造许可C级:铁路罐车(C1),汽车罐车或长管拖车(c2),罐式集装箱(C3);4)制造许可D级:第一类压力容器(D1),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
四、起重机械基础知识
(1)轻小型起重设备。常见的有千斤顶、电动或手拉葫芦、绞车、滑车等。(2)升降机。常见的升降机有垂直升降机、电梯等。 (3)起重机。起重机是指除了起升机构以外还有其他运动机构的起重设备。
1)桥架类型起重机。这类起重机应用于车间、仓库、露天堆场等处。
①桥式起重机。最简单的是梁式起重机,采用电动葫芦在工字钢梁或其他简单梁上运行。
②门式起重机,又被称为带腿的桥式起重机。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③绳索起重机。
2)臂架类型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
①流动式起重机。它包括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采用充气轮胎或履带作运行装置。
②塔式起重机。轨道临时铺设在工地上,以适应经常搬迁的需要。
③门座式起重机。
4.起重机械安全正常工作的条件(1)金属结构和机械零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性和抗屈曲能力。(2)整机必须具有必要的抗倾覆稳定性。(3)原动机具有满足作业性能要求的功率,制动装置提供必需的制动力矩。
五、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基础知识 最大行驶速度(设计值)超过5 km/h的;
1)汽车。2)轨道式搬运车辆。3)工程建筑机械
①工业搬运车辆,包括各类叉车、牵引车、搬运车、起升车辆、跨车等。②挖掘机械,挖掘机。③铲土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平地机、翻斗车等。④工程起重机械,包括汽车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等。⑤压实机械,包括压路机、夯实机两大类。⑥桩工机械,包括打夯机、钻孔机等。⑦装修车辆,包括地面修整机、屋面施工机械等。⑧凿岩机械,包括凿岩机、破碎锤等。⑨路面机械,包括路面施工机械、养护机械等。⑩混凝土机械,包括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等。?市政工程机械,包括绿化机械、垃圾收集机械、街道清扫机械等。
六、特种设备事故的类型
一)锅炉事故
锅炉事故发生原因1)超压运行。2)超温运行。3)锅炉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
4)水质管理不善。5)水循环被破坏。6)锅炉工的误操作,错误的检修方法和不对锅炉进行定期检查。
(3)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不要惊慌失措,应立即判断和查明事故原因,并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和爆炸事故时应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监察机构。2)发生锅炉爆炸事故时,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员撤离现场;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3)发生锅炉重大事故时,要停止供给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熄灭和清除炉膛内的燃料(指火床燃烧锅炉),注意不能用向炉膛浇水的方法灭火,而用黄砂或湿煤灰将红火压灭;打开炉门、灰门,烟风道闸门等,以冷却炉子;切断锅炉同蒸汽总管的联系,打开锅筒上放空排放或安全阀以及过热器出口集箱和疏水阀;向锅炉内进水、放水,以加速锅炉的冷却;严重缺水事故,切勿向锅炉进水。
4.典型锅炉事故及预防
1.锅炉爆炸事故1)水蒸气爆炸2)超压爆炸3)缺陷导致爆炸4)严重缺水导致爆炸
2.缺水事故 (1)锅炉缺水的后果。当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安全水位刻度线时,即形成了锅炉缺水事故。锅炉缺水万一处理不当,甚至导致锅炉爆炸事故。
(2)常见的缺水原因有以下几种。①运行人员疏忽大意,对水位监视不严;或者运行人员擅离职守,放弃了对水位及其他仪表的监视;②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运行人员未及时发现;③水位报警器或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而又未及时发现;④给水设备或给水管路故障,无法给水或水量不足;⑤运行人员排污后忘记关排污阀,或者排污阀泄漏;⑥水冷壁、对流管束或省煤器管子爆破漏水。
(3)锅炉缺水的处理。
【例题】:锅炉出现缺水事故时,应采取的措施有:进行“叫水”操作,严重缺水时应紧急停炉在未判定缺水程度或者已判定属于严重缺水的情况下,严禁给锅炉上水,以免造成锅炉爆炸事故。
3. 满水事故
(1)锅炉满水的后果。锅炉水位高于水位表最高安全水位刻度线的现象,称为锅炉满水。锅炉满水时,水位表内也往往看不到水位,但表内发暗,这是满水与缺水的重要区别。满水发生后,高水位报警器动作并发出警报,过热蒸汽温度降低,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严重满水时,锅水可进入蒸汽管道和过热器,造成水击及过热器结垢。
(3)锅炉满水的处理。发现锅炉满水后,应冲洗水位表,检查水位表有无故障;一旦确认满水,应立即关闭给水阀停止向锅炉上水,启用省煤器再循环管路,减弱燃烧,开启排污阀及过热器、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待水位恢复正常后,关闭排污阀及各疏水阀;查清事故原因并予以消除,恢复正常运行。如果满水时出现水击,则在恢复正常水位后,还须检查蒸汽管道、附件、支架等,确定无异常情况,才可恢复正常运行。
(4)汽水共腾
1)汽水共腾的后果。水位表内也出现泡沫,水位急剧波动,汽水界线难以分清;
2)形成汽水共腾原因。一是锅水品质太差。二是负荷增加和压力降低过快。
3)汽水共腾的处理。发现汽水共腾时,应减弱燃烧,降低负荷,关小主汽阀;加强蒸汽管道和过热器的疏水;全开连续排污阀,并打开定期排污阀放水,同时上水,以改善锅水品质;待水质改善、水位清晰时,可逐渐恢复正常运行。
(5)锅炉爆管。炉管爆破时,通常必须紧急停炉修理。
(6)省煤器损坏 省煤器损坏会造成锅炉缺水而被迫停炉。
1)省煤器损坏后果。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严重时,锅炉水位下降,过热蒸汽温度上升;省煤器烟道内有异常声响,烟道潮湿或漏水,排烟温度下降,烟气阻力增大,引风机电流增大。
(7)过热器损坏
(8)水击事故
1)水击事故的后果。常常造成管道、法兰、阀门等的损坏。
2)水击事故原因。锅炉中易于产生水击的部位有:给水管道、省煤器、过热器等。
3)水击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为了预防水击事故,给水管道和省煤器管道的阀门启闭不应过于频繁,启闭速度要缓慢;对可分式省煤器的出口水温要严格控制,使之低于同压力下的饱和温度40℃;防止满水和汽水共腾事故,暖管之前应彻底疏水;上锅筒进水速度应缓慢,下锅筒进汽速度也应缓慢。
(9)炉膛爆炸事故
1)炉膛爆炸事故。炉膛爆炸(外爆)要有3个条件:一是燃料必须是以气态积存在炉膛中,二是燃料和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燃的浓度,三是有足够的点火能源,三者缺一不可。炉膛爆炸常发生在燃油、燃气、燃煤粉的锅炉上。
在启动锅炉点火时要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点火,严禁采用“爆燃法”,点火失败后先通风吹扫5~10min后才能重新点火;
(10)尾部烟道二次燃烧
1)尾部烟道二次燃烧事故结果。尾部烟道二次燃烧主要发生在燃油锅炉上。。
2)尾部烟道二次燃烧事故原因。尾部烟道二次燃烧易在停炉之后不久发生。
①可燃物在尾部烟道积存。②可燃物着火的温度条件:③保持一定空气量。
为防止产生尾部二次燃烧,要提高燃烧效率,尽可能减少不完全燃烧损失,减少锅炉的启停次数;加强尾部受热面的吹灰:保证烟道各种门孔及烟风挡板的密封良好;在燃油锅炉的尾部烟道上应装设灭火装置。
(11)锅炉结渣 层燃炉、沸腾炉、煤粉炉都有可能结渣。原因:煤的灰渣熔点低,燃烧设备设计不合理,运行操作不当等。
【例题】:锅炉炉膛爆炸常发生在___的锅炉上。
(【答案】: B DE)A. 燃煤 B. 燃煤粉 C. 燃木材D. 燃气E. 燃油
(二)压力容器事故
2.压力容器事故发生原因
l)结构不合理、材质不符合要求、焊接质量不好、受压元件强度不够以及其他设计制造方面的原因。2)安装不符合技术要求,安全附件规格不对、质量不好3)在运行中超压、超负荷、超温,违章作业、超过检验期限没有进行定期检验。
3.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1)压力容器发生超压超温时要马上切断进汽阀门;对于反应容器停止进料;对于无毒非易燃介质,要打开放空管排汽;对于有毒易燃易爆介质要打开放空管,将介质通过接管排至安全地点。2)如果属超温引起的超压,除采取上述措施外,还要通过水喷淋冷却以降温。3)压力容器发生泄漏时,要马上切断进汽阀门及泄漏处前端阀门。4)压力容器本体泄漏或第一道阀门泄漏时,要根据容器、介质不同使用专用堵漏技术和堵漏工具进行堵漏。5)易燃易爆介质泄漏时,要对周边明火进行控制,切断电源,严禁一切用电设备运行防止静电产生。
4.典型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预防
(1).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危害
压力容器爆炸的危害①冲击波及其破坏作用②爆破碎片的破坏作用③介质伤害 介质伤害主要是有毒介质的毒害和高温水汽的烫伤。④二次爆炸及燃烧危害⑤压力容器快开门事故危害。
(2)压力容器泄漏事故及危害?有毒介质的伤害?爆炸及燃烧危害?高温灼烫伤
(3)压力容器事故的预防
(1)在设计上,应采用合理的结构,如采用全焊透结构,能自由膨胀等(2)制造,修理、安装、改造时,加强焊接管理,(3) 在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操作失误,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等。
(5)在压力容器的使用过程中,发生下列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容器的运行:
①超温、超压、超负荷时,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②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等现象。③安全附件失效。④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⑤发生火灾、撞击等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⑥充装过量。⑦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⑧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三)起重机械事故
1)事故大型化、群体化。2)事故类型集中,一台设备可能发生多起不同性质的事故。3)事故后果严重,对人员伤害往往造成恶性事故,一般不是重伤就是死亡。4)伤害涉及的人员可能是司机、司索工和作业范围内的其他人员,其中司索工被伤害的比例最高。5)在安装、维修和正常起重作业中都可能发生事故,其中,起重作业中发生的事故最多。6)事故高发行业中,建筑、冶金、机械制造和交通运输等行业较多,与这些行业起重设备数量多、使用频率高、作业条件复杂有关。7)重物坠落是各种起重机共同的易发事故;汽车起重机易发生倾翻事故;塔式起重机易发生倒塔折臂事故;室外轨道起重机在风载作用下易发生脱轨翻倒事故;大型起重机易发生安装事故等。
2.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原因
1)重物坠落。2)起重机失稳倾翻。3)金属结构的破坏。4)挤压。5)高处跌落。人员在离地面>2 m的高度进作业时。6)触电。7)其他伤害。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捆绑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4. 典型起重机械事故及预防
(1)重物失落事故 1)脱绳事故。2)脱钩事故。3)断绳事故。造成吊装绳破断的主要原因有:吊钩上吊装绳夹角太大(>120·),使吊装绳上的拉力超过极限值而拉断;吊装钢丝绳品种规格选择不当,或仍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捆绑吊装重物.造成吊装绳破断;吊装绳与重物之间接触处无垫片等保护措施,造成棱角割断钢丝绳。4)吊钩断裂事故。原因有吊钩材质有缺陷;吊钩因长期磨损,使断面减小;已达到报废极限标准却仍然使用或经常超载使用,造成疲劳断裂。
(2)挤伤事故
(3)坠落事故 也包括工具、零部件等从高空坠落,使地面作业人员受伤的事故。
(4)触电事故 1)保证安全电压。采用低压安全操作,常采用的安全低压操作电压为36v或42v。
2)保证绝缘的可靠性。经常用摇表(兆欧上的某些无法加装绝缘装置的部分表)测量检查各种绝缘环节的可靠性。
3)加强屏护保护。如馈电的裸露滑触线等,必须加设护栏、护网等屏护设施。
4)严格保证配电最小安全净距。5)保证接地与接零的可靠性。
6)加强漏电触电保护。漏电保护装置、绝缘站台(司机室采用木制或橡胶地板),穿戴绝缘鞋等进行操作与检修。
(5)机体毁坏事故 1)断臂事故2)倾翻事故3)机体摔伤事故4)相互撞毁事故
6.起重机械事故的预防措施
(3)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要坚持“十不吊”原则,即: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物体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3)斜拉物体不吊;4)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工件捆绑、吊拄不牢不吊;8)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9)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10)钢(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措施
(1)车辆一旦肇事,驾驶员应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并配合有关部门及人员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迅速停车,积极抢救伤者,并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
2)要抢救受损物资,尽量减轻事故的损失程度,设法防止事故扩大。若车辆或运载的物品着火,应根据火情、部位,使用相应的灭火器和其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3)在不妨碍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和物资需移动时,必须在原地点做好标志;肇事车辆非特殊情况不得移位,以便为勘察现场提供确切的资料。肇事车驾驶员有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直至有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
(2)事故单位的领导或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抢救伤员、物资,保护好事故现场,根据人员的伤势程度,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事故现场勘察主要有下列几项内容:
1)保护现场,禁止车辆和其他无关人员人内。如现场有易燃、易爆或剧毒、放射性物品,应设法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2)寻找证人。3)看护肇事者,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肇事者必须指定专人看护隔离,防止发生意外。4)测量事故现场。
(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种类3)按伤害程度分:有车损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2)典型(厂)内机动车辆事故;
1)超速造成事故。2)无证驾驶造成事故。3)违章载人造成事故。4)违章作业造成事故。5)设备故障造成事故。
第二节 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锅炉压力容器在正式使用前,必须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建档、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
锅炉司炉、水质化验人员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分别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一)锅炉安全附件
1.安全阀 每月自动排放试验一次,每周手动排放试验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2.压力表 (2)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一般应在工作压力的1.5-3倍。(3)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表的刻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4)压力表装置齐全。应每半年对其校验一次,并铅封完好。
3.水位计 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两只独立的水位计,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0.2Vh的锅炉可只装一只。
4.温度测量装置5.保护装置(1)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2)高低水位警报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3)超压报警装置。(4)锅炉熄火保护装置。6.排污阀或放水装置。7.防爆门。8.锅炉自动控制装置。
(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1.安全阀 安全阀分全启式安全阀和微启式安全阀。整体结构和加载方式可以分为静重式、杠杆式、弹簧式和先导式4种。
2.爆破片 又称为爆破膜或防爆膜
3.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的组合 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安全阀的开启压力略低于爆破片压力。
4.爆破帽6.紧急切断阀7.减压阀8.压力表9.液位计10.温度计
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技术
(一)锅炉使用安全技术
1.锅炉启动步骤 (1)检查准备。 (2)上水。 (3)烘炉。新装、移装(4)煮炉。(5)点火升压。 (6)暖管与并汽。
2.点火升压阶段的安全注意事项
(1)防止炉膛爆炸。:点火前,开动引风机给锅炉通风5-10min,没有风机的可自然通风5—10min,以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点燃气、油、煤粉炉时,应先送风,之后投入点燃火炬,最后送入燃料。一次点火未成功需重新点燃火炬时,一定要在点火前给炉膛烟道重新通风,待充分清除可燃物之后再进行点火操作。
(2)控制升温升压速度。
3.锅炉正常运行中的监督调节
(1)锅炉水位的监督调节。并允许在正常水位线上下50mm内波动。(2)锅炉气压的监督调节。(3)气温的调节。
(4)燃烧的监督调节。对负压燃烧锅炉,维持引风和鼓风的均衡,保持炉膛一定的负压。(5)排污和吹灰。
4.停炉及停炉保养
(1)停炉。正常停炉是预先计划内的停炉。停炉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防止降压降温过快,以避免锅炉部件因降温收缩不均匀而产生过大的热应力。
停炉操作应按规程规定的次序进行。锅炉正常停炉的次序应该是先停燃料供应,随之停止送风,减少引风;与此同时逐渐降低锅炉负荷,相应地减少锅炉上水,但应维持锅炉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对于燃气、燃油锅炉,炉膛停火后,引风机至少要继续引风5min以上。锅炉停止供汽后,应隔断与蒸汽母管的连接,排气降压。为保护过热器,防止其金属超温,可打开过热器出口集箱疏水阀适当放气。降压过程中,司炉人员应连续监视锅炉,待锅内无气压时,开启空气阀,以免锅内因降温形成真空。
停炉时应打开省煤器旁通烟道,关闭省煤器烟道挡板,但锅炉进水仍需经省煤器。对钢管省煤器,锅炉停止进水后,应开启省煤器再循环管;对无旁通烟道的可分式省煤器,应密切监视其出口水温,并连续经省煤器上水、放水至水箱中,使省煤器出口水温低于锅筒压力下饱和温度20℃。
为防止锅炉降温过快,在正常停炉的4-6 h内,应紧闭炉门和烟道挡板。之后打开烟道挡板,缓慢加强通风,适当放水。停炉18-24h,在锅水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全部放水。
紧急停炉: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不断加大向锅炉进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锅炉元件损坏,危及操作人员安全;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的操作次序是:立即停止添加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与此同时,设法熄灭炉膛内的燃料,对于一般层燃炉可以用砂土或湿灰灭火,链条炉可以开快挡使炉排快速运转,把红火送人灰坑;灭火后即把炉门、灰门及烟道挡板打开,以加强通风冷却;锅内可以较快降压并更换锅水,锅水冷却至70℃左右允许排水。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给锅炉上水,并不得开启空气阀及安全阀快速降压。
(2)停炉保养。停炉保养主要指锅内保养,用的保养方式有:压力保养、湿法保养、干法保养和充气保养。
1.压力容器安全操作
(1)基本要求。 1)平稳操作。2)防止超载。
(3)压力容器的紧急停止运行。
容器的操作压力或壁温超过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极限值,而且采取措施仍无法控制,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
容器的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等危及容器安全的迹象;
安全装置全部失效,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等,难以保证安全操作;操作岗位发生火灾,威胁到容器的安全操作;高压容器的信号孔或警报孔泄漏。
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锅炉定期检验周期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每六年进行一次。
(3)水压试验内容。缓慢升压至工作压力,检查是否有泄漏或异常现象;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至少保持20分钟,再缓慢降压至工作压力,检查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承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等处是否有渗漏。
4.锅炉定期检验结论
1)允许运行:内部检验合格,未发现缺陷或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
2)整改后运行: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必须对缺陷部位进行处理。
3)限制条件运行:不能保证锅炉在原额定参数下安全运行,或需缩短检验周期。
4)停止运行:锅炉损坏严重,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二)压力容器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类别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二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2)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5)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6)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7)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耐压试验的。
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
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新压力容器分为1、2、3级三个等级,在用压力容器划分为2、3、4、5四个等级,
2级: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3级:其检验报告确定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4级:否则只能在限定的条件下短期监控使用。
5级:应予以判废,不得继续作承压设备使用。
6.检验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注意通风和监护。(2)注意用电安全。在容器内检验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应超过24 V。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容器内严禁采用明火照明。(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 (4)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三)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技术
1.宏观检查 直观检查和量具检查通常称为宏观检查,用约0.5 kg的尖头手锤进行锤击检查是过去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的一种常用的方法 量具检查 主要有直尺、样板、游标卡尺、塞尺等。
(二)无损检测
应用无损检测技术通常是为了达到4个目的: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安全使用、改进制造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1.射线检测 射线的安全防护主要是采用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三大技术。如果到射线源的距离增大2倍,射线的强度会降低3/4。利用这一原理,可以采用机械手、远距射线源操作等方法进行距离防护。
2.超声波检测 超声波检测对面积性缺陷的检出率较高,而对体积型缺陷检出率较低;适宜检验厚度较大的工件;适用于检测各种试件,包括检测对接焊缝、角焊缝,板材、管材、棒材、锻件以及复合材料等;检验成本低、速度快,检测仪器体积小、重量轻,现场使用方便;检测结果无直接见证记录;对缺陷在工件厚度方向上定位较准确;材质、晶粒度对检测有影响。
3.磁粉检测 磁粉检测适宜铁磁材料探伤;可以检出表面和近表面缺陷,不能用于检测内部缺陷;
4.渗透检测 除了疏松多孔性材料外任何种类的材料,如钢铁材料、有色金属、陶瓷材料和塑料等材料的表面开口缺陷都可用渗透检测;形状复杂的部件也可用渗透检测,并一次操作就可大致做到全面检测;
5.涡流检测 检测速度很快,易于实现自动化检测;涡流检测不仅可以探伤,可以揭示工件尺寸变化和材料特性
6.声发射探伤法与X射线、超声波等区别在于是一种动态无损检测方法。它能连续监视容器内部缺陷发展的全过程。
7.磁记忆检测 可以准确地推断工件的应力集中区。
(三)测厚 超声波。
(四)化学成分分析(五)金相检验 是否存在裂纹、锅烧、疏松、夹渣、气孔、未焊透等缺陷。
(六)硬度测试(七)断口分析(八)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主要用于检验压力容器承受静压强度的能力。
(九)气密试验 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对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其试验用气体的温度应不低于5C°。容器致密性的检查方法:在被检查的部位涂(喷)刷肥皂水,检查肥皂水是否鼓泡;检查试验系统和容器上装设的压力表,其指示是否下降;在试验介质中加入体积分数为1%的氨气,将被检查部位表面用5%硝酸汞溶液浸过的纸带覆盖,如果有不致密的地方,氨气就会透过而使纸带的相应部位形成黑色的痕迹。用此法检查容器致密性较为灵敏、方便;
在试验介质中充入氦气,如果有不致密的地方,就可利用氦气检漏仪在被检查部位表面检测出氦气。小型容器可浸入水中检查,被检部位在水面下约20—40 mm深处,检查是否有气泡逸出。
(十)爆破试验 通常气瓶在制造过程中按批进行爆破试验。
(十一)力学性能试验检测方法有拉力试验、弯曲试验、常温和低温冲击试验、压扁试验等。
(十二)应力应变测试 用电测法可以进行大规模的多点应变测量,此法只能测试承压设备表面的应力。
(十三)应力分析(十四)合于使用评价(十五)基于风险的检验 兼顾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例题】: 以下有关无损检测的说法正确的是:(CDE )。
A. 射线检测的特点,对面积性缺陷的检出率较高,而对体积型缺陷检出率较低;适宜检验厚度较大的工件;适用于检测各种试件,检验成本低、速度快。
B. 超声波检测特点,对体积型缺陷(气孔、夹渣类)检出率高,对面积性缺陷(裂纹、未熔合类)容易漏检;适宜检验厚度较薄的工件。
C. 磁粉检测特点,适宜铁磁材料探伤,不能用于非铁磁材料;可以检出表面和近表面缺陷,不能用于检测内部缺陷;检测灵敏度很高;检测成本很低,速度快。
D. 渗透检测特点,可以检出表面张口的缺陷,但对埋藏缺陷或闭口型的表面缺陷无法检出;检测程序多,速度慢,检测灵敏度较低;材料较贵,成本高,有些材料易燃、有毒。
E. 涡流检测的特点,不仅可以探伤,而且可以揭示工件尺寸变化和材料特性,检测速度很快,很难发现工件深处的缺陷。
第三节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一、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
起重作业是由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群体配合的集体作业,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
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停用1年以上、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起重机械安全装置
1.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
(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2)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3)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跨度等于或超过40m的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
(4)缓冲器。桥式、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以及门座起重机或升降机等都要装设缓冲器。
2.防风防爬装置:起重机防风防爬装置主要有3类: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
3.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和回转锁定装置,
(1)安全钩。单主梁起重机应安装安全钩。
(2)防后倾装置。流动式起重机和动臂式塔式起重机上应安装防后倾装置(液压变幅除外)。
(3)回转锁定装置。回转锁定器常见形式有机械锁定器和液压锁定器两种。
4.起重量限制器 超载限制器按其功能形式可以分为:自动停止型、报警型、综合型等三大类型。按结构形式可以分为机械式、电子式和液压式等。
5.力矩限制器 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常用的是全力矩法机械式起重力矩限制器。
6.防坠安全器 主要用于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上,其作用是限制吊笼的运行速度;
7.导电滑线防护措施
桥式起重机采用裸露导电滑线供电时,在以下部位应设置导电滑线防护板。
(])司机室位于起重机电源引入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线间应设防护板,以防司机通过时发生触电事故。(2)起重机导电滑线端的起重机端梁上应设置防护板(通常称为挡电架),以防止吊具或钢丝绳等摆动与导电滑线接触而发生意外触电事故。(3)多层布置的桥式起重机,下层起重机应在导电滑线全长设置防电保护设施。其他使用滑线引入电源的起重机;对于易发生触电危险的部位都应设置防护装置。
8.防碰装置 红外线、超声波、微波等无触点式开关与起重机电气控制系统相配合,(1)反射型。2)直射型。
9.登机信号按钮 10.危险电压报警器
三、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4)根据有关技术数据(如质量、几何尺寸、精密程度、变形要求),进行最大受力计算,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
2.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断续铃声或示警。(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4)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5)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认真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吊运。
(7)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
起重机结构或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损伤;吊物超载或有超载可能,吊物质量不清;吊物被埋置或冻结在地下、被其他物体挤压;吊物捆绑不牢,或吊挂不稳,被吊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业场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1)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3.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1)准备吊具。对吊物的质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 (2)捆绑吊物。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
(3)挂钩起钩。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等 (4)摘钩卸载。(5)搬运过程的指挥。
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1)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2)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和复检不合格四种。
7.起重机械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机械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
1)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2)检修设备时,并严格执行设备检修操作牌制度。5)焊接或切割作业的场所,应通风良好。电、气焊割之前,应清除工作场所的易燃物。6)高处作业,应设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台或吊架。楼板、吊台上的作业孔,应设置护栏和盖板。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路,应有防滑措施并经常清扫。高处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7)不准跨越正在运转的设备,不准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设备,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禁止在起吊物下行走。
(2)电气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
1)保证安全距离。在10kV及其以下电气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等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2)清理作业现场。应对检修现场妨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清理,以利检修人员的现场操作和进出活动。
3)断电防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4)防止外来侵害。检修现场情况十分复杂,在检修作业前,应巡视一下周围,看有无可能出现外来侵害,如带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如何,检修现场建筑物拆旧施工防护如何等。如果存在外来侵害,应在检修前做好安全防护。
5)集中精力。6)谨慎登高。7)防火措施。8)防止群体作业相互伤害。
第四节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
新增、大修、改造的场(厂)内机动车辆在正式使用前,首先必须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建档、取得场(厂)内机动车辆牌照,方可使用。
6.定期检验制度
在用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1)年度检查。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查。停用1年以上、发生重大车辆事故等的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2)每月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停用一个月以上的场(厂)内机动车辆。
(3)每日检查。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的安全状况,。严禁带病作业。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
1.高压胶管2.货叉3.链条4.转向器5.制动器6.轮胎7.安全阀8.护顶架
对于叉车等起升高度超过1.8m的工业车辆,必须设置护顶架,护顶架应进行静态和动态两种载荷试验检测。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技术
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1)单斗挖掘机
3)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4)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5)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6)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10)作业中,履带式挖掘机作短距离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斗臂应在正前方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应离地面1m。12)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每行走50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2)叉车。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质量应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当物件质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7)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8)严禁货叉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3)平板拖车
1)运输超限物件时,必须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限部分白天应插红旗,夜晚应挂红灯。超高物体应有专人照管,并应配电工随带工具保护途中输电线路,保证运行安全。2)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25°。4)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起重臂应拆短,使之不超过机棚最高点,起重臂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拖车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4)自卸汽车
3)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4)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
6)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5)静作用压路机
2)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时不得碾压,含水量少于5%时,宜适当洒水。
4)在新建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
5)碾压傍山道路时,应由里侧向外侧碾压,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1m。
6)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不得纵队行驶。
(6)振动压路机 3)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6)停机时应先停振。
(7)轮胎式装载机
3)起步前,宜将铲斗提升离地0.5m。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铲斗载人。
6)不得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运输物料。运载物料时,宜保持铲臂下铰点离地面0.5m,并保持平稳行驶。
7)铲装或挖掘应避免铲斗偏载,不得在收斗或半收斗而未举臂时前进。铲斗装满后,应举臂到距地面约0.5m时,再后退、转向、卸料。
(8)推土机
1)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4)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
5)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2.5m。严禁推带有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6)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10km,并在行走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9)蓄电池车辆 行驶前要检查蓄电池壳体有否裂纹,极板是否提起,电解质是否渗漏,电解液密度是否合适。
2)叉车的蓄电池一般为铅酸蓄电池,电解质为硫酸和水溶液,其为酸性、有毒物质,因此,在蓄电池周围工作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镜。3)不要把蓄电池暴露在火花和明火中,以免引起爆炸。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修安全技术
验收检验:对新增、大修或改造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的检验。
定期检验:对在用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的检验。
3.检验内容
(1)整车检查。(2)动力系检验。(3)灯光电气检验。蓄电池车辆,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必须有1S1nm以上的空间,如盖板和带电部分之间具有绝缘层时,则其间隙至少要有10mm。
(4)传动系检验。(5)行驶系检验。(6)转向系检验。(7)制动系检验。 (8)工作装置检验
3)货叉架下降速度任何情况下不超过600.mm/s。货叉自然下滑量不大于100mm,门架(或货叉)倾角的自然变化量不大于2°。
4.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四种。
(1)合格: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不超过5项的判定为合格。
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试车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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