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安全月”做点什么?(3)
眼睛一睁,打开电脑,就进入易安网,继续做这篇文章,《我为“安全月”做点什么?”我这个站着说话不嫌腰疼的老朽,又开始啰嗦了。可能是着人烦,或许有不烦的。今天,我想说说监督问题。一般人来说,都不喜欢被他人监督,比如,煤矿的井下,安全员分布在各个采掘工作面,监督矿工的行为,是否有违章的,一旦发现,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罚款或行政处分。这种做法,可能延续了几十年。我记得,1963年从学校分配到某煤矿,井口设有安全监督站,谁在井下蹬车了,或违章作业,升井后,有人专门处理这些人。人们往往不愿他人监督,可实际情况,你不监督,他就违章,自律很差,绝不能因其违章,殃及无辜。所以说,到底怎样监督,或者说是监督什么?倒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我觉得,安监部门应该深思了。因为煤矿发生事故,大都是瓦斯与煤层突出或瓦斯爆炸,顶板冒落,井下透水等。这些应是我们监督的重点。由于没抓住重点,结果还是被瓦斯咬了,被水淹了,被顶板捂住了。我说这些的目的,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哪些地方。依我之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最容易发生隐患或事故的地方。比如,煤矿巷道揭煤,这是最危险的,一旦处理不好,最易发生瓦斯与煤突出。二是重点岗位的监督。比如,绞车房、水泵房、塔吊,等等,这些岗位系着工友们的生命安全,他们稍有闪失,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事故。三是重点时段的监督。比如,早晨二三点钟,是夜班工人最犯困的时段,他们最容易违章。四是对重点人的监督。比如,时常违章的,或是习惯性违章者。那么监督人员,能不能监督可是个大问题了。第一是否胜任监督。监督人员并不是手掐着规章制度,对号入座,违反哪章哪款,应受到什么样处罚。而是深入实际,避免事故的发生。我们的目的是安全生产,绝不是完成罚款指标。第二,打铁先练本身硬。非但懂得理论,而且有对客观实际的判断和处理能力。应该从生产实践中挑选安监员。第三,学会监督。由于缺乏人性化管理,使监督变了味。动不动就抡起罚款大棒,罚你没商量。这样做,适得其反,非但起不到积极效果,相反易产生逆反心理。看看,时间不早了,先说到这儿,明天我准时来到这里。
(写于2009.6.15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