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条非阻燃电缆要了25条命”想到的(杂感)
从“一条非阻燃电缆要了25条命”想到的(杂感)
新密煤矿事故,除证件不全违法生产外,还有个细节,那就是存在使用非阻燃电缆,致使火灾蔓延,夺去了25条生命,需要我们认真反思。为此,笔者想到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安全大检查重在安全科技检查。比如,煤矿的采煤方法、作业规程,水文地质情况等,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改进。二是抓防爆设备。比如开关、电缆等,是不是符合安全规定。如果井下电缆用的是阻燃的,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致于要了25条性命。比如,瓦斯矿井,对各种机电设备、开关、电缆都应有严格的要求,如果达不到规定,应停产整顿,不能迁就或搞下不为例。三是抓安全隐患治理。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受苦,每个安全隐患,都是一个定时炸弹,倘若不及时排除或处理,迟早会发生大事故的。四是从细微之处要安全。比如,井下使用的电缆,谁曾想到会发生火灾,往往被忽视。如果是图省钱,应该用阻燃电缆偏要用非阻燃电缆,那么事故就会找上门来。选择设备也好,仪器也罢,都要从安全的角度来衡量来做决定,且不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五是安全监管形同虚设。如果基层安全监管机构负起责任,对违规违章的行为与做法,敢于直言,敢于说“不”,宁可丢掉乌纱帽,也要秉公执法,可能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笔者看来,任何一起事故,都有可汲取或可借鉴的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切实做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