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红联煤矿矿井已被封闭
6月下旬,有网帖称:6月20日下午2时许,白水县红联煤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名矿工遇难,矿老板以每条人命36万元的“价格”与家属私了。随后,7名遇难者详细名单和家庭住址被公布,亦有数人实名向国家安监部门及渭南市、白水县政府举报,但未得到确切答复。
记者经过实地调查死者家属、村干部及村民等多方,最终证实网上的死亡名单中至少有4人在该次事故中遇难。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记者就此向白水县煤炭局、安监局、县政府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和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求证时,却被相继告以“不归本部门管”、“不知情”、“没有得到举报”。
丈夫死了却没有死亡证明
6月20日,37岁的吴隆香同时失去了丈夫翁寿华和弟弟吴隆申。
自从翁寿华遇难后,37岁的吴隆香便带着一双儿女回到了老家石泉县喜河镇新喜村,租住在靠近镇小学的民房里,为的是能够照顾两个孩子上学。
39岁的翁寿华是石泉县长阳乡田兴村人,与新喜村隔河相望。自2006年起就在白水县红联煤矿当放炮工,两年前当上了代班长,每月都有五六千元的稳定收入,便把老婆孩子从石泉山区老家接到白水县。为了让孩子上学,他还特意在白水县西固镇街道上租了民房,尽管自己上班远了点,但一家四口过得有滋有味。
6月20日下午5点多,原本是翁寿华下班的时间,一个可怕的消息却传到吴隆香的耳朵里,等她跑到矿上,得知井下发生了爆炸,丈夫和弟弟都没有下落。第二天晚上,工友告诉她,丈夫和弟弟的尸体刚刚找到。
随后她和从老家赶来的丈夫的哥哥、姐夫被安排到西安市区的宾馆里。丈夫出事第5天,由婆家哥哥出面与矿老板代理人刘会计达成协议后,她才在蒲城县殡仪馆看到丈夫的遗体,但书面协议只有一份,吴隆香签字画押后即被矿方收回。
遗体火化后,家属方才得到协议中的全部36万元补偿款,除了这笔钱,死者家属手中再无任何证据。
随后整理翁寿华遗物时,吴隆香发现丈夫1月18日购买的一份保险单,得知丈夫曾一次性交了2万元保险费。按照该项名为“金满仓”两全险种条款,丈夫意外身故,她和孩子作为受益人,除了可拿回2万元本金外,还可得到4倍保险金额。也就是说,连同本金共可从保险公司领取10万元。
吴隆香随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口头认可应赔付8万元,同时给她罗列出领取保险金所需的资料,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意外事故证明、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殡葬证明。
吴隆香随即找到红联煤矿,但此时煤矿已经停工,只剩下一个看矿的老汉,据说矿老板已经出逃。因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保险公司拒绝了她的赔付请求。
9月25日,吴隆香给记者手写《证明》:“我丈夫翁寿华39岁,在2010(年)6月20号白水红联煤矿事故(中)死亡。同时在这次事故死亡的还有我的弟弟吴隆伸(申)同村代种(仲)江,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没开。”一旁的村民杜某纠正了吴隆香的别字。
吴隆香说,9月初,在喜河镇派出所民警陪同下,两名自称白水县公安局干警的人开着警车曾找她问话,但之后就再没有了音讯。记者就此询问喜河镇派出所所长张万军,得到的答复是,白水县公安局确曾派人来了解情况,但详情不便透露。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