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深度关注 今日话题 安全法规
易安评论 工伤保险 下载中心

安全技术 安全评价 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 事故案例 安 全 月

职业健康 原创大赛 易安商城
生活安全 安全文艺 展会信息

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搜索
  山东重大事故煤矿将取消矿长终身制           ★★★
 
山东规定重大煤矿事故取消矿长终身任职资格
作者:新华网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 11:40:30
 
    核心内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1月22日介绍,2011年山东省将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延报、拒报等行为,并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煤矿,取消其矿长任职资格,终身不得担任矿长职务。
 
 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1月22日介绍,2011年山东省将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延报、拒报等行为,并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煤矿,取消其矿长任职资格,终身不得担任矿长职务。

  山东是我国产煤大省之一,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据介绍,全省75%以上的生产矿井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威胁严重,安全隐患突出。一些老矿井现场生产条件逐年恶化,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难度加大;重大侥幸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没有杜绝。

  “十一五”期间,山东煤矿实行保护性开采,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年产量稳定在1.4亿吨左右,5年累计产煤7亿多吨,比“十五”期间增长7%以上。2010年,山东原煤产量完成1.5亿吨。

  这期间,山东省积极实施科技兴安,不断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煤矿采掘机械化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目前,这个省大中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6%以上。据山东省煤监局局长王子奇介绍,2010年山东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6,连续3年保持在0.1以下,连续6年居于全国前列。

  2011年,山东将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带班下井制度。山东省规定,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矿井每班至少有一名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矿领导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

新闻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没有了
  •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热 门 文 章
    推 荐 文 章
    相 关 文 章
    总局通报湖南贵州吉林重大煤矿事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京ICP备09026624号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06011321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