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
接到此信息后,正在山西“3·28”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立即联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王德学进行研究,做出部署:
一、青海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矿安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因地震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密切与国务院应急办、地震局、总参等方面联系,及时调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实施救援;
三、立即下达通知,要求四川、甘肃等省的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迅速集结,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立即派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赶赴地震灾区,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立即向中国地震局、青海省安全监管局、总参作战部了解了灾情及救援情况;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地震局关于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迅速展开赴灾区参加抢险救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协调工作;即刻通知青海省周边的甘肃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做好应急救援队伍集结待命准备;指派一名司局长带队共4人赶赴成都,协调救援队伍空运事宜并带队赴地震灾区协调指导救援工作;组织专人值守,与地震局、总参作战部和地震周边省、区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密切联系,协调队伍运输、后勤保障等相关事宜。
14日13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四川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参加过“5.12”抗震救灾的广能集团救护队、广安市救护队等11个小队100人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携带轻型破拆、支护、起重设备赶赴灾区救援;调动芙蓉集团救护大队、川南煤业公司救护队等100多名救护队到成都集结待命,做好第二批救援队伍出发的准备工作。随后,又组织了500人的救援队伍陆续赶赴抗震救灾现场。
14日18时,第一批赶赴现场的52名救援队员,搭乘军用运输机赶赴灾区,于19时30分抵达玉树军用机场,并立即与总指挥部取得联系。根据指挥部命令,分三个救援组分别赶到结古镇结古寺商场和玉树职业学校的两个校区开展救援工作。当日下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组织临近震区周边的四川、甘肃等省的110多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员和相关人员以其他方式先后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工作。
14日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积极与总参作战部沟通、协调再次提供空中运输支援事宜。15日11时59分,又有179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员搭乘军用运输机抵达玉树机场,即将在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5日凌晨1时1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在现场的同志电话报告,在结古寺商场救援现场,救援队成功地从废墟中救出1名被困群众(女性)。截至4月15日13时40分,第一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共救出4名幸存者,发现并清理出19名遇难者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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