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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安监处长被控失职致襄汾溃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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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制日…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9 10: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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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近日,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原处长闫瑞峰玩忽职守案在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与襄汾溃坝事故的发生有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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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原处长闫瑞峰玩忽职守案在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与襄汾溃坝事故的发生有关联。
据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7月12日,闫瑞峰安排督查组成员到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进行安全督查时,发现该公司尾矿库在无证情况下违法生产,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督查组专家向闫瑞峰告知检查结果后,闫瑞峰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直接取缔该尾矿,而只是向市、县政府下达“停产整顿”的《责令改正指令书》。在随后的检查中,督查组工作人员再次向闫瑞峰报告该尾矿仍有生产迹象,可闫瑞峰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一个多月后,尾矿库发生严重溃坝,27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
同时指控闫瑞峰的另一起案件是娄烦县尖山铁矿南排土场垮塌案。该铁矿南排土场发生垮塌,造成4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3080余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闫瑞峰先后收受8名“矿主”的钱财,共计10万元人民币;另有260余万元人民币、两万余美元、两万余港币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庭审期间,闫瑞峰对检方指控的涉嫌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罪名基本认可。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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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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