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期,我国在建矿井事故频发的原因何在?
刘铁民:近期在建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多发,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急增有一定的关联。近年来,国家批准建设的煤矿数量增加,事故绝对数也会相应增加。
首先,在建矿井在业内被称为“生矿”,即对地理、地质条件都不清楚,相关资料也很少,风险系数自然就会很高。刚刚发生事故的王家岭矿就属于这类情况。在国外,在矿井建设过程中也常常出现打穿地层等事故。
其次,建设矿井大都是短期工程,建设队伍采用的都是临时性安全措施,安全保障的水平无疑会降低许多。
再次,“速度反映建设水平”的误解,也是导致在建矿井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煤矿的建设速度和风险系数是正相关的,要加快建设速度,就肯定要牺牲一些安全保障环节、增加风险。其实,在煤矿建设中,慢比快好。在一些国家,煤矿建设审批时,主管部门通常会把施工时间增加半年左右,正是这个道理。
此外,我国矿井建设队伍的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由于目前国家、企业的管理重点都放在生产矿井,在建矿井的相关规程相对较少,相关培训、管理力量也相对薄弱。
记者:遏制在建矿井事故多发的关键在哪里?
刘铁民:遏制在建矿井事故多发的关键,在于事故前的风险控制。事前的风险控制意义远大于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
对在建矿井的风险控制,主要集中在许可准入和过程控制两方面。虽然我国目前已有相关规定,但落实的力度不尽如人意。
目前,矿井建设项目的许可制主要停留在行政性质,技术审批的内容相对较少。有的几十亿元的煤矿建设项目,评估报告的预算却只有三五十万元,有的评估人员甚至都没有到过现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地下若存在大量空洞、老洞,大致是可以探测到的。但如果投入不够,钻孔密度不够,该钻一百个孔的,只钻十几个孔,效果肯定不一样。
要遏制建设过程中的事故,就应该在建设方案中设置安全专篇,不仅对施工现场的地质做细致评估,对施工队伍的应急装备、应急能力等都要做细致评估。环境情况、危害和隐患分析等内容也应纳入评估范围。
煤矿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隐患,可能100次渗水中有99次都只是渗水,但若发生一次透水,就可能夺取几十或几百人的生命。因此,煤矿建设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就是要经常喊“狼来了”,就是要动不动让人员全体撤出,宁可损失经济利益,也不能因为一次没喊“狼来了”,使上百人丢掉性命。
杨元元在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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