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8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8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9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28日。
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按照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发[2002]87号、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西安地区的报名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10、87457211、87441821)负责;其他市区的报名工作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一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注意区分新老考生,认真核对老考生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以防滚动管理时考生成绩丢失,报名手续按新老考生分别办理。 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填涂报名信息卡;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档案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即可。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收费标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函[2004]104号复函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3、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录入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单位在报名时注意采集。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5、各市、区考试机构务必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考生报名资料报送我中心。
6、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辅导教材
为了防止非法盗版教材给考生复习产生误导,确保复习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及参考书由省安监局安科中心统一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前辅导培训工作由省安监局安科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7294820、87290434,联系人:李栋、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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