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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200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
 
广东省200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9 14:15:16
 

粤人考中心函[2007]62号
关于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8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2日上午9时起,4月27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4月27日。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4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4月2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各市要在5月14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并于5月21日前将报考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9月8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9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仍为主观题,但改为网络阅卷,在考试时,监考老师须提醒考生: ①、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4、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 (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省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考试用书的征订以及考前培训的具体事宜在我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附件:1、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 9月7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二、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用A4纸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申报考试级别为“考2科”)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须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3

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33.注册
安全工程师  
⒉考2科
01   注册安全工程师 1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⒋考4科
01   注册安全工程师 1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 安全生产技术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4月2日上午9:00至 27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7年4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7年4月27日  

完成报名工作  

2007年5月14日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报名人数汇总表  

2007年5月21日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2007年7月26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7年8月20日起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7年9月8﹑9日  

考试  

2007年10月19日前  

完成阅卷工作并报人事部考试中心  

2007年 11月中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5 

200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汇总表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

科 目   报 考 人 数  

1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 安全生产技术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合计报考人数     合计报考科数    
 

    注:此表在5月14日前传真至省资格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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