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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员工三氯乙烯中毒案例           ★★★
 
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员工三氯乙烯中毒案例
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3 10:37:36
 

  1.事故经过

    宁某,男,20岁,于1999年11月初进入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工作。12月21日,宁某因皮肤瘙痒10余天,全身出现皮疹、尿少等症状,到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病情加剧,于22日晚转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急诊,急诊室以“中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将其收留住院。当天22时30分,宁某突然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宁某有三聚乙烯接触史,医院建议由卫生防疫站鉴定死因,深圳市宝安卫生防疫站按照卫生监督程序,12月23日对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于2000年1月22日委托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死因鉴定。法医学检查结果显示,组织学检查见肝脏组织呈不同程度变性坏死,多处皮肤呈剥脱性皮炎改变。结合宁某生前有三氯乙烯接触史及临床资料,宁某确因三氯乙烯中毒致死。

  
    2.原因分析

    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生产电脑主机板,有装配作业工人70名,车间南端设有超声波三氯乙烯清洗机2台,无局部机械通风设施,工人上岗时未佩戴防毒口罩、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三氯乙烯清洗作业场所未形成独立清洗场所,无隔墙,与其他工种混为一体。宁某岗位距离三氯乙烯清洗机15m左右。三氯乙烯清洗剂月使用量约为2400kg。工人每天工作8h,每月约需加班10天,每天约2~3h。车间空气中三氯乙烯检测结果显示,宁某的工作岗位和清洗岗位三氯乙烯超标5.1倍。

    3.防范措施

    ⑴寻求其他替代品,减少三氯乙烯的危害。
    ⑵在三氯乙烯的主要作业场所设置通风设施,加强通风换气,降低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对人体的危害。
    ⑶对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防护眼镜等,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或者调换工作岗位等。

文章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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