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 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 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另发),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为“两会”和“奥运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发展,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认真行使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协助地方政府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实施意见),协调相关工作,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于2月底前做出部署,落实到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各级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和引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把握今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在组织和督促企业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抓住“两会”、“奥运会”、第四季度三个重要时段,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总局将分别组织督查。对重大隐患要协助当地政府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要严明纪律,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引发事故的原因就是必须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集中力量予以解决。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六、加强信息调度和总结交流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调度,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和资料。要加强对数据的分析,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共性问题,进一步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执行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演练情况。
2.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取得安全许可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3、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4.工业梯台的宽度、角度、梯级间隔,护笼设置,护栏高度等是否符合要求;结构件是否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梯脚防滑措施、轮子的限位和防移动装置是否完好。
5.锻造机械中锤头、操纵机构、夹钳、剁刀是否有裂纹,缓冲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铸造机械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管路是否密封良好,控制系统是否灵敏,有无急停开关;防尘、防毒设施是否完好。两类机械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6.运输(输送)机械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是否设置急停开关,启动和停止装置标记是否明显,接地线是否符合要求。
7.金属切削机床的防护罩、盖、栏,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是否完好有效;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锲、销、键是否有凸出;磨床旋转时是否有明显跳动;车床加工超长料时是否有防弯装置;插床是否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锯床的锯条外露部分是否有防护罩和安全距离隔离。
8.冲、剪、压机械的离合器、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是否可靠、灵敏,传动外露部分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伤手安全装置是否可靠有效,专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9.木工机械的限位及联锁装置、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夹紧或锁紧装置是否灵敏、完好可靠;跑车带锯机是否设置有效的护栏;锯条、锯片、砂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10.装配线的输送机械防护罩(网)是否完好,有无变形和破损;翻转机械的锁紧限位装置是否牢固可靠;吊具、风动工具、电动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运转小车是否定位准确、夹紧牢固、料架(箱、斗)结构合理,放置平稳;过桥的扶手是否稳固,踏脚高度是否合理,平台防滑是否可靠;地沟入口盖板是否完好无变形,沟内清洁有无积水、积油和障碍物。
11.砂轮机的砂轮是否有裂纹和破损,托架安装是否牢固可靠,砂轮机的防护罩是否符合要求;砂轮机运行是否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是否超标。
12.电焊机的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接机连接处是否有可靠屏护,保护接地线是否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13.注塑机的防护罩、盖、栏是否牢固且与电气联锁,液压管路连接是否可靠,油箱及管路有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是否齐全完好。
14.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绝缘电阻、电源线护管及长度是否符合要求,防护罩、手柄应是否完好,保护接地线是否连接可靠。风动工具的防松脱锁卡防护罩是否完好,气阀、开关是否完好不漏气,气路密封有无泄漏,气管有无老化、腐蚀。
15.移动电器绝缘电阻、电源线是否符合要求,防护罩、遮拦、屏护、盖是否完好无松动,开关灵敏是否可靠且与荷载相配备。
16.各种电气线路的绝缘、屏护良好,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护套软管绝缘良好并与负荷配备,敷设符合要求。
17.涂装作业场所电气设备防爆、通风、涂料存量、消防设施隔离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8.作业场所的器具、物料是否摆放整齐,车间车行道和人行道是否符合要求,地面平整整洁有无障碍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采光照明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二)各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第一时段(2月-4月)
1.对2007年排查出、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整改销号。
2.制定并实施2008年隐患排查方案,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安排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第二时段(5月-9月)
1.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2、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道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密闭的涂装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
4.各类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第三时段(10月-12月)
1.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对限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制定监控措施。
2.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加强预防作业场所职业中毒隐患的排查治理。
3.防止年末突击生产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投产。加大防“三超”、反“三违”力度。
4.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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