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8:36:55 |
|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
文章录入:雨月风清 责任编辑:雨月风清 |
|
上一篇文章: 胡锦涛在野战医疗所看望3岁女童 下一篇文章: 中国地震局将汶川地震震级从7.8级修订为8.0级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