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同华煤矿“5.30”矿难又有5名责任人被依法批捕 |
★★★ |
|
重庆市綦江同华煤矿“5.30”矿难又有5名责任人被依法批捕 |
|
作者:人民网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15 8:48:08 |
|
人民网重庆7月14日电 (记者侯露露)日前,重庆市綦江县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罗传军、张倔刚、池树华、范国模、胡亚东等5名“5.30”特大矿难事故责任人作出批捕决定。至此,该起特大矿难事故中被检察机关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已上升至8人。
2009年5月30日上午10点55分,位于綦江县境内的重庆松藻煤电有限公司同华煤矿发生了一起致30人死亡、77人受伤的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6月7日,綦江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重庆松藻煤电公司同华煤矿矿长易政、总工程师陈有明,重庆川九公司第九项目部经理刘强作出批捕决定。
随后,在重庆检察机关的积极引导和大力协助下,事故专案组又迅速对罗传军等5名其他责任人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事故发生当日,同华煤矿在扩能改造中,施工方重庆川九建设公司第九项目部总工程师罗传军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在放炮时未做技术指导,未按防突措施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同华煤矿分管扩能的副矿长张倔刚,负责施工的日常安全监管,在放炮时未履行监管职责,不但未组织井下人员撤离,还因不了解施工作业进程而带人下井检查,造成多名检查人员伤亡,负有监管失职责任;该项目部902队长池树华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未按防突措施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并对违规放炮监管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该项目部902队二班放炮员范国模违章放炮,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该项目部调度室调度员胡亚东,在当班时接到放炮报告后,未报告领导,没有通知本单位井下人员撤离,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目前该案的各项调查工作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
|
文章录入:小洋葱 责任编辑:小洋葱 |
|
上一篇文章: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重庆市松藻煤电有限公司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