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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优秀作品《钻探安全之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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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军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8 14:0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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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安全问题不仅是国内煤炭、炼化企业所承受的严峻现实,也是整个石油行业所面临的最大挑战。2006年,中国石油发生了6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症结使安全成为企业挥之不去的阵痛?有关专家表示,“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现在的硬件已经不是主要问题,绝大部分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更确切的说,85%以上的事故是基层员工的习惯性违章操作引起的。”基层、员工两个词蓦然跃入我的视线,像猛然奏响钢琴的音符一样通过耳膜崩进我的脑海,悚然一惊之后,我便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前不久,中石油在大庆召开本系统各分公司党政一把手参加的现场大会,在会上明确提出要继续发扬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加强基层班组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抛开政治意义、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这企业三大纲领和目标不谈,抓基层、抓员工必然有安全这一企业首要和核心内容的深层思考。因为但凡见证过2007年1月24日中石油签署安全环保责任书仪式的人,都会对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蒋洁敏的一番言辞记忆深刻。他说:“如果做不好这项工作,我先把自己的帽子交给中央,在座的各位集体请辞。因为,我们对不起全国人民,对不起党中央和国务院。”此话掷地有声,意味着责任的落实、主体的到位、压力的传递,更是动力的增强。同时,业内人士坦承,素质低下的确是导致违章操作的一个重要根源。它直接影响员工的操作水平、风险识别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近年来,国内炼化企业系统发生安全事故,90%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而对业务一知半解或心存侥幸,使违章操作在“三违”中成为最突出的问题,具体来说是责任缺失和习惯性违章这一中国国企员工长期痼疾的外在表现。譬如,在炼油企业的易然易爆区使用铁制工具开、关阀门,拆卸螺丝、法兰等作业便是一种习惯性违章。这样做容易产生火花,如果遇到可燃介质泄漏,就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正确的做法是,在易然易爆场所要用防爆工具作业,并设置醒目安全标志。任何一个不假思索的习惯性违章行为,都可能引发事故。发生在2005年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的特大爆炸事故也许至今人们还记忆犹新。那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班操作工停车时未将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炸,随之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引起T101塔、T102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T101、T102塔相连的两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爆炸现场火势的继续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两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55号罐区内的一台硝基苯储罐、两台苯储罐发生燃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结果是惨痛的,它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尤其令人震惊的是事故当事人在一天之内,竟然连续两次进行误操作。这不能不说习惯性违章在基层已是根深蒂固。何谓习惯性违章?专家解释说,当一种错误的生产行为被时间慢慢积淀,继而转化为一种习惯性的思维甚至是被误认为正确的理念时,隐患就形成了。一种错误的行为,从偶尔为之到习惯性为之,从试探性地违规到肆无忌惮地违规,必然有其深层次的原因。我们不要孤立地去看工厂里违规的不安全行为,它往往带着深刻的社会因素和基础,夹杂着浓厚的社会土壤。历史需要时间,我们的企业还处于工业现代化的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我们现在的装备水平、管理手段和人员素质。“零事故”只能作为一个长远的努力目标,而不是即刻实现的指标。当务之急是从基层抓起、从员工抓起。不但要抓岗位培训和制度的落实,更要抓安全教育和员工的思想觉悟及文化知识的学习,这应当是安全生产的中枢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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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雨月风清 责任编辑:雨月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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