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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重点监督驻民营煤矿监管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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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民网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24 14:1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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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政府6月23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马凯国务委员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河南省省长郭庚茂的要求,深刻吸取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炸药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对全市驻民营煤矿监管者的监督,迅速扭转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强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和关闭退出工作。
通知要求,各产煤县(市、区)政府从6月23日晚开始,立即组织监察、公安、煤炭、国土资源、电力等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煤矿停工停产情况逐矿进行全天候执法检查(重点为夜间),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直至全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关闭退出工作全部结束。执法检查内容为:包驻矿制度是否落实,10人监管小组人员是否到位,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已被兼并重组主体接收的矿井,是否存在超人员入井现象;退出矿井和兼并重组未交接矿井,断电工作是否执行到位,各项监管措施是否落实。
通知强调,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凡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煤矿出现安全问题的,将严格追究督导执法人员的责任。各县(市、区)督察人员名单务必于6月24日上午10时前报市兼并重组指挥部,每个督导组不少于3人。检查情况实行日报制,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将检查情况于次日10点之前上报市兼并重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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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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