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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企业发生职业病监管部门要负责           ★★★
 
李竟先委员:企业发生职业病监管部门要负责
作者:新快报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2 9:32:57
 
    核心内容:从“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事件,职业病一次次刺痛着社会的神经。“今年我的提案与职业病防治有关。”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广东省委专职副主委李竟先3月1日在赴京的飞机上接受采访时说。
 
 从“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事件,职业病一次次刺痛着社会的神经。“今年我的提案与职业病防治有关。”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广东省委专职副主委李竟先3月1日在赴京的飞机上接受采访时说。

  李竟先表示,现在很多黑工厂,在一个地方造成职业病问题后,就关门或注销,搬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经营。“换了一个马甲,就不用再负担之前对职工造成的伤害,那么监管部门是否能允许这样的企业注销、在其他地方再开业又是否应该继续跟踪?这些监管都不难,如果监管的企业发生职业病问题,那么监管部门要负连带责任。”

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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