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施行纠纷不断 台商遇难关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4 16:35:30 |
|
中国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正式上路,由于法令规定对于劳资双方略有不平衡,厂商多认为过度保护劳工,以及当地员工对于新法令认知不深,造成劳资纠纷不断出现。近期广东地区就频频传出集体罢工事件,进而影响台商的正常生产与出货,对于劳资双方都可说是不良示范。况且,农历春节长假即将来临,多数劳工多将返回中国内地内地过节,部分厂商就忧心劳工于年节过完后,回流的速度减慢,将会影响到平素正常的生产排程,对于公司业绩产生影响,中国内地台商2008年的年关恐怕得在忧心中度过。 中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实施后,由于过去法令对于劳资双方的权责规范较为松散,突然间,宣布了一项高规格要求的法令规范,对于中国内地的劳资双方难免会产生适应不良的状况,劳资纠纷于法令实施初期也不免层出不穷。 再者,劳工离乡背井到工厂上班,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新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工资、加班时数、劳工保险做了更多的强制性规定。劳工面对可获得的薪资未能明确界定、较过去并未明显增加,或是较其它厂家增加来得少,就不免会出现不平的忿怨心理,进而采取对资方更强烈的反击,以争取更多的福利,才会演变成台商高度聚集的生产重镇珠三角一带引发不少劳资纠纷。 台厂也指出,新制劳动合同法采取高规格规范,许多法令限制并不一定就适合现阶段当地的生产生态,同时地方的劳动局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解读与看法也多有不同,并不一致,加上制造厂是将本求利,自然也不愿生产成本突然大幅提升,而劳工则是加班时数受到限制,无法争取到更高的薪资,因此执行上就不免会与劳方产生意见相左的情形,若是劳资双方沟通不良,劳资纠纷就会因此而产生,目前珠三角地区的劳资纠纷可说是所在多有,相信劳资双方还得一段时日来适应新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台厂表示,还有一个重点需要观察,农历春节长假即将到临,多数员工多会返乡休假,过去就存在着员工返乡后,人员流失的问题,2008年恐将更形扩大,若在员工无法取得心目中认定的最大利益的状况下,届时农历春节长假后,员工回流的速度就恐不乐观,加上目前广东地区招工相对困难,如果员工回流比率过低,将会对实际生产造成影响,工厂经营难度相对提高。 由于珠三角地区经营难度增加,加上生产成本大幅扬升,许多台商已积极寻求转进其它地区设厂,如中国内地或者是越南等地,都是台商新的热门选择。“逐水草而居”的台商代工模式,将不断地持续上演。
|
文章录入:lwl666 责任编辑:lwl666 |
|
上一篇文章: 东部塑胶有限公司:让员工一起享受企业成长的快乐 下一篇文章: 食品民企:新法致用人成本增15%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