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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遇难矿工赔偿方案出台 最高一次性获赔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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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新闻…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23 14:2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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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3日,鹤岗新兴煤矿“11·21”矿难遇难矿工赔偿方案出台。方案共有两套,其中家属若选择一次性赔偿方案,最高可获赔30.26万元。
该方案由鹤岗新兴煤矿“11·21”矿难事故处理组制定,依据为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75号令及企业相关规定。
据介绍,第一套方案中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鹤岗市为1900元,此项金额总计1.14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此项为9.12万元。此外,供养遗属抚恤金为配偶每月708元,其他遗属为每人每月531元。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
此方案中规定,领取供养遗属抚恤金的遇难矿工配偶应是无生活收入的,子女则应未满18周岁,方案中对于赔偿金的分配方式和遗属范围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另外一套方案是一次性赔偿方案。包括一次性遗属赔偿金20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26万元。若遇难者家属选择此套方案,则不再享有供养待遇。
据介绍,赔偿方案中还有一条特殊政策,若家属在签订赔偿协议后24小时内出殡,则可额外获得3万元补助,若48小时内出殡,可获2万元,72小时出殡,可获1万元。
目前方案已通知到遇险矿工包保组,工作人员将分别到每一户遇难矿工家中进行方案的详细解释,由家属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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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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