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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大桥垮塌可尝试独立调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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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毕舸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0 15:1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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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独立调查机构已经成为调查工程灾难最有效的工具之一。面对“凤凰大桥垮塌事故原因调查”,除了传统的政府部门内部清查外,应该尝试独立调查制度的试水。 据新华社报道,至14日下午,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垮塌事故已有29人遇难,尚有数十人下落不明。温家宝总理要求查明凤凰大桥垮塌原因,严肃处理。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和最高检察院等派员赶赴凤凰现场,参加大桥坍塌事故调查工作。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接二连三的塌桥事故,已经成为国人抹不去的心中“断桥”。2007年6月15日,广东九江大桥遭运沙船撞击垮塌。事故造成9人失踪,事后已打捞8具遗体,至今尚有一人遗体无法找到。在新闻发布会上,专家称大桥无质量问题。而正是专家的“无质量问题”结论引发争论。尽管广东九江大桥被撞垮塌事故7月25日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但主要针对的是相关民事赔偿,而有关责任究竟如何界定厘清、大桥被撞塌是否关涉质量问题,也是民众心中的诸多关注焦点。 在每一起突发灾难之后,我们都要追究其内在真相,寻找其中的人为因素。对人为事故原因的穷究不舍,并非单纯为查处几个人“以谢天下”,而是希望通过对天灾人祸的科学理性分析,从中吸取教训。 也因此,民众寄希望于独立透明的事件调查配套机制,能够第一时间有条不紊地运转起来,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所有与事件有关的真实信息可以被及时反馈给民众,如此不仅保障了民众应享的知情权,更促使事件调查在公共监督的氛围下,以完善程序演绎,走向公正裁决结果。 九江大桥调查事故的一个争议所在,在于调查机构角色定位不够独立自主,来自于事故发生所在地区所组织的调查组,先天带有“缺乏利益回避”的关联“嫌疑”。面对“凤凰大桥垮塌事故原因调查”,除了传统的政府部门内部清查外,应该尝试独立调查制度的试水。在国外,独立调查机构已经成为调查工程灾难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可以填补政府与民众间信息资源调节的中间地带。独立调查机构具有独特的优势:调查目标明确,致力于揭示对受众有重要意义的事实真相;调查行动由具有专业素养的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独立完成,调查与收集材料是其独立行为,不受在此之外的任何权力或利益的控制。 独立调查机制的出现,可以与政府调查形成相互制约又共同促进的双赢效果。 毕竟,重大事件真相调查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就必须有“第三方仲裁”加以场外监督。而独立调查所带来的多元视角、丰富数据甚至不同结论,也有助于政府调查的拾遗补阙、客观公正。 笔者希望,由民众举报、舆论监督组成的外部自发调查,与委托独立调查机构、政协建言、人大表决审议调查结果的专业调查、再加上政府自身的调查机构,构成三位一体的公正透明调查体系,最终找到事故发生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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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杨洁 责任编辑:杨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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