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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交遇难者家属赔偿标准最高可能4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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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都市…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1 9:2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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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讯 (特派记者 彭美)6月10日多名遇难者家属说,事故安抚小组提出了最初的赔偿方案,最高赔偿标准是42万元。但这一数字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10日,记者致电多名遇难者家属。他们说,这两天事故安抚小组的工作人员已分别找他们谈话,提出了最初的赔偿方案。按照方案,每个遇难者家属的赔偿数目不一样,但统一的最高赔偿标准是42万元。赔偿方为9路公交车所属的成都公交集团北星巴士有限公司。
一名家属说,42万元的赔偿里包括了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所有赔偿项目。
另一名家属说,协议里最大的一笔赔偿是死亡赔偿金。按法律,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他们拿到的协议标准是以去年四川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核算,而非根据成都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算。
去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633元,成都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943元,以20年计算,前者为25 .266万,后者为33.886万,相差8.62万。
至少7名遇难者的家属说,目前尚未同意这一赔偿协议。
上月发生在湖南株洲的高架桥坍塌事故中,有9名人员遇难。最后的赔偿标准为:不论城乡、不论年龄,统一赔偿4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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