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具体实施办法。
【推动地方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
推动地方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总揽全局,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安监队伍教育监督、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
【强化责任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追责要更加严格和加重处理,让思想麻痹和心存侥幸的事故责任人受到更大的教育和震动;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
【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主要控制考核事故下降幅度、重特大事故和相对指标。坚持实行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对各地区事故情况每季度进行分析公布,每半年召开视频会进行点评,批评落后,表扬先进,建立强有力的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
【完善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能】
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权限范围和重点工作任务,拓宽、提升综合监管的视野和水平。
探索实施综合监管的有效途径,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综合监管的效率效能。
进一步理清综合监管与直接(专业、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职责和关系。
【调整和规范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明确和落实工业、商业、能源和国资等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对城市管道管线安全实施监管的责任部门。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的属地管理责任。
【充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
确立安全监管机构的执法地位,大力推动市、县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监管能力,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