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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 111. 161. 79. * )
12-07-03 17:40:19
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意见现行法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在修改稿中应首先坚持这一个提法,因为这是针对所有建设项目提出的源头管理的基本要求。然后提出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进行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施设设计审查,以及项目竣工时的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千万不要把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变成危险性较大行业的安全生产法。
网友 ( 211. 142. 34. * ) 于 12-06-28 17:19:43 发表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出路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产生是2004年,至今近十年,目前人数已过15万,可谓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注安考试、继续教育等费用还多数为自费,企业领导无法律约束,还是不把注安人员当回事,这无疑对注安的发展不利。

网友 ( 123. 180. 132. * ) 于 12-06-28 06:33:42 发表 关注希望在新的立法中把注安的问题落实好。
网友 ( 222. 208. 179. * ) 于 12-06-06 12:14:17 发表 注安地位未根本改变虽然规定30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委托注安进行安全管理,也规定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安资格就可任职。没有硬性规定,还是未改变注安的地位。
网友(221.204.248.*) 于 2011-12-02 12:31:12 发表 我也一直坚信总局一直在发布各项条例增强注安的地位,但是主要的问题是这些规范和条例的落实度,怎样去落实到每个企事业单位,让他们能真正重视安全工作
网友(221.192.149.*) 于 2011-12-02 11:55:59 发表

加强对私有大中型企业的安全监督,落实私有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真正安全管理权力!

网友(121.14.235.*) 于 2011-12-02 11:50:49 发表 安全生产工作,重在人才培养,重在基层,重在落实,重希望总局重视我们安全工程专业人才,重视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修订《安全生产法》时,把单位配备注安专业人员,提升到法律强制性!
网友(61.160.226.*) 于 2011-12-02 11:29:49 发表 严格安全生产岗位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准入;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手段,对企业配备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网友(124.232.149.*) 于 2011-12-02 11:09:23 发表 国家有政策,地方有支持,企业能重视,才能真正把注安的作用发挥出来。目前企业注安,在企业里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用你的时候把你当回事,平时不用就束之高阁,用作门面。总局要出台指导性的条文,让注安硬起来,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注安的作用啊。
网友(61.191.62.*) 于 2011-12-02 11:30:51 发表 能否将注安配置情况写进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硬件指标进行监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