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对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规定, 2014年12月29日,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参加新华网《安全中国》走基层系列访谈节目时表示,这是加大企业违法成本的重要举措,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将受联合制裁。
黄毅介绍说,依法建立起了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制度,虽然法律里面没有直接表述黑名单,实际上一样的,那就是要建立违法行为的信息库和这个通报的制度,明确要求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建立信息库,对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布,同时通报相关的行业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保险管理部门。
黄毅表示,只要上了黑名单,就会受到联合制裁,土地不批给你,贷款不贷给你,保险费给你上浮。所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制约机制,对于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的建设,它也具有重大的作用。我们希望是没一个企业都不要上黑名单。
黄毅说,随着黑名单制度的逐渐完善,对于企业的社会形象、对于企业的信誉,都有很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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