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12月1日正式施行,原来的《安全生产法》已经实施了12年,它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为什么要修改《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修法主要解决执法“刀不快”、“腰不硬”问题。
2014年12月29日,黄毅参加新华网《安全中国》走基层系列访谈节目时介绍说,今年8月3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同一天,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发布,12月1日正式施行。
早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专门组织了《安全生产法》的执法大检查,当时五位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带队,到十个省区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了在安全生产领域法制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所以执法检查组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执法报告的时候,一针见血的指出,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刀不快”“腰不硬”这个问题。
所谓“刀不快”,就是《安全生产法》的有些条文,特别是一些法则,力度不够,“刀”砍下去之后不见血,没有威慑力,违法成本太低;“腰不硬”就是安全监管执法与法律地位不太明确,执起法来腰杆不硬 ,针对这个问题,就建议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以后每年全国两会上,一些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也都提出对《安全生产法》的建议和提案。特别是2011年,“7.23”动车事故发生之后,通过认真地反思,感觉到要加快《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进度。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较大事故当中,由于非法,违法导致的,大体还占45%,那就是说还有一半较大以上的事故,是由非法违法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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