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由通风科瓦检员对施工范围内巷道的瓦斯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严禁人员进入施工地点,待隐患处理好,无问题后方可施工。
2.每班施工前,必须安排专人对施工范围内的巷道顶板情况详细检查一遍,必须找净帮顶上的活矸危岩,找顶人员用长柄工具站在完好的顶板下进行,顶板矸石落点距找顶人员位置不少于1m,找顶时一人找顶,一人观山。发现问题时,立即发出警号撤出人员,待顶板稳定和隐患排除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作业,落底段施工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将“敲帮问顶”贯穿到整个施工的全过程中。
3.开始施工前,必须清理好施工地点的后路,保证施工地点后路畅通。
4.施工前必须将施工所需用的风镐、手镐等工具备齐,风管水管安装到施工地点,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5.施工过程中,若有过往行人通行,必须与施工人员取得联系,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通过。
6.可多茬作业,但茬与茬之间要设置好挡网。
7.施工过程中,严禁人员拥挤,以防工具伤人。
8.爆破注意事项及要求
(1)落底放松动炮时,根据现场情况,一次起爆不能超过4个炮眼,每眼装药量不得超过100g,在岩层中的最小抵抗线不小于300mm。当岩层中的最小抵抗线小于300mm时,严禁装药放炮。
(2)爆破时施工地点要检查瓦斯浓度,瓦斯超过0.8﹪立即停止作业。
(3)打眼时必须由专职打眼工进行打眼,班组长负责点眼。
(4)若发现有一次拉炮后风流中瓦斯超限,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少一次拉炮数量或每个炮眼的装药量,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施工放炮站岗位置:放炮站岗位置要根据实际而改变,且必须坚持岩巷直巷100m,拐弯75m。站岗人员要严格执行“去二回一”制度(即放炮时由班组长负责安排2人到所有能进入放炮地点的通道上布岗,二人到达站岗位置后,回来一人告诉班组长“岗已布好,人已撤净,可以拉炮”,之后班组长方可通知放炮员拉炮。站岗人员要严格负责,拉警戒线、挂警戒牌,拦截行人,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放炮区域)。放炮时,施工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顶板完好安全地点。
(6)放炮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情况)和“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检查顶板情况,确认无问题后,下达放炮命令,并将自己随身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标,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物归原主)。放炮员、瓦检员认真检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装药放炮。
(7)在放炮前,对施工地点20m内管路,用多层塑料网裹严。
(8)爆破后,待施工地点的炮烟被吹散后,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检查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现场必须立即处理,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安排施工。
(9)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炮眼时,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并向下班放炮员交待清楚。更多煤矿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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