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艘船舶派出系解缆人员不得少于4名,万吨级不得少于5名。
2、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反光服,救生衣。工作鞋和防护手套、安全帽;不许穿拖鞋、赤脚赤膊和撑伞作业。
3、作业人员应当提前到场,检查好环境;合理预留泊位(泊位空挡为船舶长度120%);清理码头泊位,清理影响靠离泊的船只。
4、负责指挥码头前沿机械设备(门机、桥吊等)移至安全位置。距系缆桩半径2米内不许有障碍物。
5、备好撇绳、碰垫、带缆钩、信号旗(或灯)和其它必备工具。
6、码头作业,日间显示N字旗一面。夜间显示绿灯一盏。
7、作业人员过程必须服从船方指挥,注意作业环境动态,做到及时、准确有序。对一旦发生的缆跳绳,滑缆,撇缆灯危险现象,应预先采取避险措施。
8、撇缆时要先招呼,后撇出,防止撇缆头伤人;不许站在码头护坎上投掷撇缆绳。
9、解缆前,应检查系缆桩上的系缆桩上的系缆情况,有压缆现象,应迅速通知相邻船舶松缆,重新整理;解缆必须得到船方许可;解缆时,要抓住松缆时机,预防夹住手脚或带人落海。
10、 作业过程,严禁进以下位置:
(1) 缆绳围成的圈环内和弯曲缆绳内侧;
(2) 受力缆绳的扫向,反向和缆绳上方;
(3) 撇绳投掷方向;
11、 作业过程,严禁采用以下系解缆方式
(1) 踩踏滑动缆绳;
(2) 背向海面拉缆、摯缆、解缆;
(3) 后退拉缆,腹部拉缆、套肩拉缆。
12、 正确套缆、防止缆绳互相绞缠,钢丝绳不能与尼龙绳系于同一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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