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振荡为电厂或一部分系统与主系统失去同期而产生。
现象:
a.电机电流表、功率表及连结失去同期的电厂或部分系统的输电线及变压器的电流表、功率表等指示明显地周期性剧烈摆动。
b.系统中各点电压将发生波动,振荡中心的电压波动最大,照明灯光随电压波动一明一暗。
c.发电机发出有节奏的嗡嗡声响,在失去同期的受端系统周波下降,在送端系统周波则升高。
处理:
a.周波升高,迅速降低周波,直至消失或降低至不低于49.5HZ为止。
b.周波降低,应充分利用容量和事故过载能力提高周波,直至消除振荡或恢复至正常为止,必要时报告调度切除受端部分负荷。
c.不论周波升高或降低均按发电机事故过负荷的规定,最大限度地提高励磁电流。
d.系统振荡时,在没有危胁到机组损坏的情况下,值班人员不解列任何机组。
e.若因机组失磁而引起系统振荡时,应立即将失磁的机组与系统解列,但应注意发电机失磁异步运行与系统振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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