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1.本设备的操作必须经严格、系统培训,经考试(书面及实际操作)合格后并取得设备操作证的操作工进行操作设备,未经培训的任何人员严禁操作设备。
2. 不熟悉设备性能严禁操作设备 、安全保护用品未佩带齐全严禁操作设备、未全部熟悉并掌握设备操作规程严禁操作设备。
3.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和警戒人员有权阻止、纠正他人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等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按排。
4.所有进入卸料区域的人员禁止带通讯工具进入!必须在静电释放点进行身体静电释放的操作!
5.开工前必须检查各控制柜前绝缘胶垫是否完整、干燥。设备开动前必须先用测电笔检查设备是否有漏电现象。
6.设备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按下红色急停开关,并关闭设备总电源,立即通知设备维修工进行处理,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和设备处人员,严禁擅自处理。
7.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以任何理由拆卸、毁损、短接或挪作它用,使安全保护设施失效。
8.食用或饮用降低注意力或精神恍惚的药品或饮料严禁操作设备。
9.实习生严禁在无班长或师傅监护下独自操作设备!
10.严禁在工艺不成熟,不合理,操作时身体全部或部分需在设备自动运行时进入设备内部干予。
11.厂房漏水或者设备周围积水严禁开机工作。
12.各类润滑油及液体介质如遇撒漏,必须及时清擦,严禁在湿滑的环境中操作。
13.严禁将物品放入操作柜及操作台里,以免造成短路伤人及损伤设备。
14.操作工在维修或清擦设备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并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牌,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护的情况下进行,严禁独自操作!严禁使用化纤物料擦拭和清扫设备!
15.JIT采配处采购管理员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下发来料和卸料通知,人力资源处安排卸料区警戒,生产公司做好卸料准备,罐车必须加装阻火器,严禁在烈日下爆晒!严禁在雷雨天卸料!严禁运料罐车在公司大门处停留超过60分钟!
16.进入环戊烷区域应穿防静电服并佩带防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物进入,严禁在环戊烷区域脱换衣服,严禁穿带钉子的鞋。
17.进入卸料区严禁携带BP机、手机、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铁器在环戊烷区域敲打。 18.发现泄漏应立即清除周围火源,尽快组织回收至容器中如遇火可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立即撤离,灭火剂可采用沙土、干粉或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
19.环戊烷若污染衣服,应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
20.环戊烷若溅入眼中,应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21.若吸入环戊烷,应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清新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应立即输氧,如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22.若吞食了环戊烷,应饮用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23.节假日及特定的时期,必须有专人负责值班,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卸料前
1.保安和卸料操作工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保安做好警戒准备!戒严区域与卸料点60米!各通道口设专人把守,并禁止一切车辆、人员通行,禁止一切明火作业。操作工首先记录储罐液位指示仪的液位数据!做好卸料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储罐卸压、氮气准备、棉纱准备、铜质扳手准备等!
2.接到卸料操作工准备就绪通知后,警戒保安将信息传递到前门,由前门保安通知罐车进入园区直达卸料点。
3.充注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统一指挥,由经专业培训的维修人员及操作工佩合进行,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槽车司机及现场以外的戒严人员等应绝对服从专业技术人员的指挥。
4.保安指挥罐车进入卸料平台,停车、熄火!
5.配备有35KG干粉灭火器6个及足够的毛巾。做好泄漏应急措施:防护沙、棉纱等材料准备。
6.由专业人员检查各灭火器铅封良好,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检查参加充注人员未带火种及香烟等,所有参加充注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
7.开始工作前由专业技术人员向所有参加充注的工作人员讲述整个充注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作好工作分工,泄料操作工用铜扳手拆卸进料封口,并将罐车出料关管与储罐进料口对接牢靠,保证无泄漏。
8.将罐区接地线与罐车接地装置连接正确并牢固完好!将现场用氮气软管引到卸料区备用。 9. 遇雷电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卸料!
三、卸料中
1. 接到指令,罐车阀门打开开始卸料。准备便携式手测环戊烷报警器,对整个充注过程进行测试检漏并设有专人监护,发现泄漏,随时准备关闭阀门,进行检修。
2.在卸料中,泄料操作工不得离开卸料阀门,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如发生泄漏立即关闭罐车出料阀门!
3.保安立即处理泄漏环戊烷原料,少量泄漏:用氮气吹扫货用棉纱吸干饼置于接液盘内放导通风处挥发。大量泄漏:用专用容器转移至已准备好的空桶内,并迅速转移至指定存放区!
4.在卸料时间50分钟后,泄料操作工随时注意罐车的压力变化。
5.在确认罐车内卸料完成时,关闭罐车上阀门。
6.注意控制柜超高料位90%是否报警,如报警立即停止卸料。
四、罐料后
1.当罐车内相对压力降为零时,保持气压平衡,卸料完成。并同时记录储罐液位指示仪的数据!
2.拆卸罐车与罐区的联结管路,并将罐区管路高举,使软管内残余环戊烷流入储罐内,用氮气冲刷软管及周围气体,封闭储罐上进料阀门及进料口。
3.将储罐的卸料管及排气管放回支架上并将管口阀门关闭。
4.用氮气冲刷卸料区数分钟后,将灭火器复位,解除作业区内的戒严通道。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卸料操作时在卸料区内严禁吸烟、带入火种、手机关机,使用工具应采用铜制等防爆工具。
2.遇雷雨天气禁止进行环戊烷卸料或有暴露环戊烷的操作。
3.当运输环戊烷罐车到达前门时,前门保安立即通知安全管理员。
十条规范:
1.按时检尺,定点检查,认真记录。
2.油品脱水,不应离人,避免跑油。
3.油品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
4.切换油罐,先开后关,防止憋压。
5.清罐以后,认真检查,才能投用。
6.现场交接,严格认真,避免差错。
7.呼吸阀门,定期检查,防止抽瘪。
8.重油加温,不应超标,防止突沸。
9.管线用完,及时处理,防止冻凝。
10.新罐投用,验收签证,方可进油(料)。
注意事项:
储油罐和储罐区储油多,危险性大,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防火、防爆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巡查,严格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1)储油罐、储罐区防火防爆应按GB50183,GB50074规定。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应按GB50151规定。
(2)储罐区应保持整洁,防火堤内应无干草,无油污,无可燃物。
(3)储罐区排水系统应设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应设置阀门;油罐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清除水封井内的残油。
(4)储罐区内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储罐区应当按规定设置防火堤,防火堤应保持完好。
(6)储油罐顶部应无油污,无积水。储油罐进出油管线、阀门应采取保温措施。
(7)储油罐顶的透光孔、检尺孔盖、垫片应保持完好,孔盖应盖严密。量油口应装有不打火花的金属垫片。
(8)储油罐上的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底座应装设阻火器。阻火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9)储油罐进出油管线应装设韧性软管补偿器。
(10)钢制储油罐罐体应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接地点沿罐底边每30m至少设置一处,单罐接地不应少于两处。
(11)每年春季应全面检查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测试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12)浮顶罐的浮船与罐壁之间应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连接。
(13)储油罐装油量应在安全罐位内运行。
(14)当凝油油位高于加热盘管时,应先用蒸汽立管加热,待凝油溶化后,再用蒸汽盘管加热。
(15)不应穿化纤服装和带铁钉的鞋上罐。在罐顶不应开、关非防爆电筒。
(16)储罐区内油管线动火、清罐作业应执行行业规定。
(17)储油罐着火,应立即报告并停止着火油罐的一切作业。组织灭火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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