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因素
矿山电气伤害主要为短路、过载、接触不良、触电、漏电等电气事故引发电气火灾、电击触电等危害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影响生产。主要原因是矿场内线路架设高度不够,边接不规范,临时用电架设采用TN-S系统、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地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未设防雷接地等。为防止电气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采取的安全预防措施
1.矿山电力装置要符合GBJ65-83及GB50052-95和水电部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配备经培训合格的电工负责矿山电气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2.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电动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停电停机进行。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
3.矿山移动式电气设备,要采用矿用橡胶套电缆。每台设备必须设专用受电开关。停电或供电必须挂有明显警示标志牌。
4.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配电室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经常检查导电开关,破损老化失效时,要及时更换。
5.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必须设有可靠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检查监测,不合格要及时维护或更换。
6.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式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材料及其它杂物。
7.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8.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物体抢救工作。
9.电动工具的接地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更多煤矿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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