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固定式灭火系统一般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灭火系统和干粉灭火系统,这些系统的操作程序按如下进行:
1 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1 发出施放报警信号。
1.2 确定释放场所人员全部撤离。
1.3 关闭被释放场所内所有的通风系统设施、油泵、油柜出口阀。
1.4 做好火灾处所进出风口、出人口的密闭工作。
1.5 打开释放总管控制阀。
1.6 确认打开通往释放场所的控制阀。
1.7 按照火场总指挥的命令,一次性释放所需要的灭火剂量。
2 固定泡沫灭火系统
2.1 泡沫炮系统
2.1.1 打开泡沫炮上的俯仰、回转限制器。
2.1.2 将炮口对准着火区域。
2.1.3 按照泡沫液混合的比例要求,确认、调整比例混合器的档位。
2.1.4 开启泡沫消防泵的进水阀,启动泡沫消防泵。
2.1.5 管线达到所需的压力后,按照火场总指挥的指令,开启泡沫消防泵的出口阀。
2.1.6 通过泡沫炮、枪或泡沫喷嘴,将混合后的泡沫喷向着火区域。
2.2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2.1打开被释放处所的报警系统。
2.2.2 关闭被保护处所的风、油系统。
2.2.3 打开操作面板上的主电源开关。
2.2.4 打开进水阀,打开泡沫液柜出液阀,启动泡沫专用泵或应急消防泵(通知机舱启动泡沫专用泵与应急消防泵)。
3 固定水灭火系统
3.1 水灭系统
3.1.1从着火区域附近的消防水带箱取出水枪、水带并连接于消火栓。
3.1.2 打开消防泵(应急消防泵)的进水阀。
3.1.3.启动消防泵(应急消防泵)并使其达到工作压力。
3.1.4按照现场指挥的指令,打开消火栓控制阀及消防水枪开关,将水喷向着火区域。
3.2 水喷淋系统
3.2.1打开着火区域的分阀门。
3.2.2 通知机舱启动消防泵,开始喷水。
4 固定干粉灭火系统
4.1 干粉炮
4.1.1 打开干粉炮上的俯仰、回转限制器。
4.1.2将炮口对准着火区域,取下堵塞炮口的防潮胶塞。
4.1.3将炮的启动气瓶手动阀打开(导向阀、氮气瓶瓶头阀、储粉罐预调压力阀、储粉罐出口总阀)。
4.1.4 当启动气瓶不能实施现场启动时,则进行以下操作:
a) 到储粉罐站打开通往着火区的导向阀;
b)压下氮气瓶针阀筒上的按钮。
4.1.5 将喷出的干粉射向着火区。
4.1.6 由储粉间内的控制总阀实施停止喷粉。
4.2 手持干粉枪
4.2.,将盘绕在软管架上的干粉软管全部拉出。
4.2.2 打开该枪的启动气瓶手动阀。
4.2.3 当启动气瓶不能实施现场启动时,则:
a) 到储粉罐站打开通往着火区的导向阀;
b)压下氮气瓶针阀筒上的按钮。
4.2.4将手持干粉枪上的手动柄拉至开启位置。
4.2.5左右摆动干粉枪,使干粉喷射到着火区域。
4.2.6 干粉枪上的手动柄可控制停止喷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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