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企业应到其所在市级安全监管部门领取或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
二、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县(区)安全监管局,经县(区)安全监管局签署意见后,报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
三、 经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签署意见后,由企业持申报材料到省安全监管局办证大厅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特别提示:
根据《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规定,省安全监管局接到企业申请后,应征求所在地安全监管或其他有关部门的意见。为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委托所在地县(区)安全监管局接受,将资料审查与征求意见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经县(区)、市安全监管局签署意见后,由单位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zhaozhuxin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