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顶、底板塌陷、爆破伤人、炮烟中毒、溜井坠人一向是冶金矿山企业最易发生的几类事故。
一、冒顶塌方事故
玉石洼铁矿在历年的工伤事故统计中发现,仅冒顶塌方造成的伤害事故就占该企业工伤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塌方是冶金矿山采场经常发生的事故。
预防对策
1.多层矿体分层回采时,必须待上层顶部岩石崩落并稳定后,才准回采下部矿层。
2.上下相邻两个中段同时回采时,上中段回采工作面比下中段工作面超前的斜长距离应在20m以上。
3.回采工作发现顶帮松软不稳固的,必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地压显现原因受到破坏的支护,应及时修复,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4.回采前必须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回采。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要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特别是有大冒顶危险征兆时,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擅离现场。
5.采场边缘部位如有采空区要先采采空区边缘进路,遇有顶板破碎且地压显现严重的采场,除进行必要的支护外,要加快开采进度,尽量缩短采场的暴露时间。
二、采场底板塌陷事故
一般情况下,采场底板塌陷事故并不多见,但由于近几年来国有矿山周围常有民采矿点越层越界乱采滥挖,开成了“楼上楼下”的作业状况,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难免有采场底板塌陷事故发生。这给采场作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预防对策
1.指定职能部门对周围民采矿点经常不断地进行监测。及时了解民采矿点的动态,负责监测的主管部门每月或每季度向矿主管领导分析报告民采矿点对本矿安全生产的影响,针对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2.井下生产单位发现有民采矿点滥挖的动静,要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并写出书面报告,对于威胁井下采场安全的危险情况,要立即撤出人员,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3.对经常越层越界限开采的民采矿点,矿职能部门要采取强制性措施,令其停止生产。
三、爆堆滚石伤人事故
采场中深孔爆破后形成爆堆,在矿石搬运过程中,爆堆的角度逐渐变大,如果爆堆角度过大不及时处理,一旦从爆堆上部滚落大块矿石,采矿人员躲闪不及,易发生滚石伤人事故。
预防对策
1.确定爆堆的角度。根据生产实践经验,爆堆角度在40度左右较为安全,但最大的不要超过45度。
2.在采矿作业中,发现爆堆角度过大要及时处理,在确认爆堆达到安全角度时,方可继续出矿。
3.加强采场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发现有爆堆太陡、冒险生产的现象,要立即令其停止采矿,处理爆堆。
四、爆破伤害事故
采场爆破作业是生产中的重要工序,也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从事此项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违章作业极易发生爆破伤害事故。
预防对策
1.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凡是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导火索起爆时应用一次点火法点火。如需单人点火时,一人连续点炮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组)。导火索的长度不得短于1.2m。
3.爆破作业严禁单人作业。点炮前必须通知相邻进路及采场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炮工点炮后擅离时要不断地进行安全呼叫。
4.二次爆破时,凡是通向爆破地点的每一个入口处,都必须派人站岗,炮没响完不准撤岗。
5.每次爆破后,从最后一炮算起,必须经15分钟后方可派人进入工作面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后由班长批准,方可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五、炮烟中毒事故
采场爆破后,产生的大量炮烟中含有毒有害气体,若地下采场局部通风系统不完善,炮烟无法在短时间内排出。作业人员在炮烟没有排出的情况下,就急于作业,易发生炮烟中毒事故。
预防对策
1.采场必须完善局部通风系统,对于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扇进行通风。
2.要经常维护采场通风设备,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每次爆破后,首先要开动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待烟排除后方可组织生产。
六、溜井坠人事故
采场的溜井是搬运矿石的重要设施,防护措施不当,容易发生溜井坠人事故。
预防对策
1.溜井的安全防坠措施如照明、格筛、井盖或栏杆等必须完善可靠,并经常检查,在使用中发现防坠装置损坏要及时修复。
2.在溜井翻矿处,应设有安全警示标志,保险钩、配备安全带、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3.对暂时不使用的溜井要及时盖上井盖,以防止人员坠入。
冒顶塌方、底板塌陷、爆破伤人、溜井坠人是冶金矿山企业中最易发生的几类事故,本人从事矿山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多年,从实践中摸索出来一套行之有效的事故预防对策,这些方法可供其他矿山企业参考。更多冶金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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