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锅炉作业
指从事锅炉运行操作、锅炉水处理的作业。
12.1 锅炉运行操作作业
指操作各种型号锅炉使其正常运行的作业,即通常所称的锅炉司炉作业。
适用于下表所列各项锅炉运行操作作业:
类 别项 目
I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
II 工作压力小于等于3.9MPa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
III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6MPa的蒸汽锅炉;额定功率小于等于10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
IV工作压力小于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1T/H的蒸汽锅炉;额定功率小于等于0.10MW的热水锅炉
12.2 锅炉水处理作业
指采用化学方法去除锅炉给水中的有害物质及采用化学方法去除锅炉中水垢的作业。
适用于下表所列各项锅炉水处理作业:
类别项 目
I额定工作压力不超过2.5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水处理设备管理操作
II 额定工作压力大于2.5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水处理设备管理操作
III锅炉化学清洗操作
13 压力容器作业
指从事以下两类压力容器运行操作的作业。
13.1 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作业
指操作各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含带压密封)的作业。
适用于下表所列各项固定式压力容器运行操作作业:
类别项 目
R1Ⅰ、Ⅱ类压力容器运行操作
R2Ⅰ、Ⅱ、Ⅲ类压力容器运行操作
R3超高压容器(设计压力P≥100MPa)运行操作
13.2 氧舱维护作业
指用于医疗或其他用途的空气加压舱、氧气加压舱和兼作高压氧治疗用途的多功能压力舱的操作、维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