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水及灭火剂的用量 —— 干粉灭火剂用量
-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24日
- 作者:《火灾与爆炸灾害控制》
- 来源:《火灾与爆炸灾害控制》第四章 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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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剂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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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粉灭火剂的用量与灭火时间、单位体积或单位面积上需要干粉量有关。干粉灭火时间一般可采用20秒钟。
1.单位空间的干粉灭火剂用量 密闭的厂房、库房的干粉灭火用量不应小于0.6公斤/米2。若空间有障碍时干粉用量可采用1公斤/米2。若有敞开的门、窗、孔、洞时,应根据敞开面积增加补偿量。每平方米敞口面积干粉的补偿量不应小于2.4公斤。
2.单位面积的干粉灭火剂用量 扑救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干粉灭火剂的用量按燃烧的液面积进行计算。侧向喷射时每平方米燃烧液面的干粉量不小于2.4公斤。若从上方往下垂直喷射时,则干粉量应适当增大,每平方米燃烧波面的干粉量不小于3.6公斤。喷头的喷射压力可采用0.7~3.5公斤力/厘米2。对于扑灭油罐火灾,根据液面积的大小和喷射方式,干粉灭火剂用量应不小于表13—26要求。
表15—26油罐单位面积上所需的干粉量
油罐液面积
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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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罐壁侧向喷射
公斤/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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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罐上方喷射
公斤/米2
|
0
6~10
10~20
20~30
30~40
|
3.33
3.80
4.60
5.27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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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6.40
7.80
8.66
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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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厂房、库房内部喷射干粉灭火剂用量可按下式计算。 w=C(V-V1)十2.4A 式中W——干粉量,公斤; V——建筑物容积,米3; Vl——建筑物内不燃物体积,米3; A——不能关闭的门、窗面积,米2; C——每立方米空间需用的干粉量,一般可采用0.7公斤/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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