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前必须将胶管内的化石粉吹除干净,以防止气路被堵塞而发生事故。
2.使用和保管时,应防止与酸、碱、油类以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以防胶管损坏、变质,导致使用时出现问题。
3.使用中应避免受外界挤压和砸碰等机械损伤,不得将胶管折叠,不得与炽热的工件接触。
4.如果回火火焰烧进氧气胶管时,则胶管不可继续使用,必须更换新胶管,以确保使用安全。
5.气割时,气瓶阀应全部打开,,以便保证足够的流量和稳定的压力,以防止回火和倒燃进入氧气胶管而引起爆炸着火。
6.氧气和乙炔胶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类型的胶管代替。所用的胶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氧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 2550--81)的规定,胶管为红色。
(2)乙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 2551?1)的规定,胶管为黑色。
7.胶管不应过长,以免拖、拉过多而增加不安全因素。
8.胶管原则上不得有接头。特殊情况需接头时,其接头连接用管不得采用纯铜管,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检试,接头处必须保证无漏气现象。更多冶金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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