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或泡沫混合液的供给:
泡沫灭火设备的设置及泡沫的供给用量,应满足扑灭贮罐区最大火灾的要求。固定顶贮罐的空气泡沫或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应不小于表13—24的要求。
表13—24泡沫或混合液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
贮存液体的闪点 |
供给强度 |
连续供泡沫时间 分 | |||
泡沫,升/秒·米2 |
混合液,升/分·米2 | ||||
固定、半固定式 |
移动式 |
固定、半固定式 |
移动式 | ||
< ≥ |
0.8 0.6 |
1.O 0.8 |
8 6 |
10 8 |
30 30 |
泡沫产生器的设置数量,应按泡沫(或混合液)供给强度及每个产生器的保护半径计算;泡沫(或混合液)供给强度及产生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表13—25的要求,连续供泡沫时间按30分钟计算。
表13—25泡沫(或混合液)供给强度及泡沫产生器保护半径
产生器性能 |
供给强度不小于 |
保护半径 不大于 米 | ||
泡? 沫 升/秒 |
混 合 液 升/分 |
泡??? 沫 升/秒·米2 |
混 合 液 升/分·米2 | |
25 50 100 |
250 500 1000 |
1.25 1.25 1.5 |
12.5 12.5 15.0 |
7 14 24 |
注: 1.泡沫产生器的工作压力应为
2.保护半径系指产生器沿罐壁保护总长度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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