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的危害性除会造成人员中毒外,由于其具有可燃性,若操作处理不当或设备缺陷也很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火灾与爆炸事故从诱发类型来看,有独立的,也有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可能先有着火事故,再由着火引发爆炸事故,也有可能由于煤气爆炸使煤气外泄而引起着火事故。
一、煤气着火事故的预防
煤气的着火燃烧同样存在三个基本条件,即有可燃物、助燃物、引火源。要预防和控制煤气着火事故的发生,一般也就从这几方面人手,但要预防煤气燃烧引起火灾,其着重点还是放在控制引火源方面。为此,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控制煤气外泄。对煤气的生产设备、回收净化装置、输配管道、容器等要尽可能密闭。对内部具有压力的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及验收标准应严格按GB 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的要求,对煤气水封、阀门、人孔等经常作严密性检查,特别是排水管、阀门、焊缝及设备腐蚀情况应有定期检查制度,发现有泄漏或腐蚀严重,应立即采取措施,杜绝泄漏现象。
2.加强对煤气区域的管理。在煤气设备、设施附近划分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责任。在煤气区域边界及边界以内,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与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对危险性较大的煤气区域或因其他原因近阶段危险性增加的区域,进人前要进行签证,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并严格管理火种。
3.防止无意带人火种。煤气区域内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临时放置的应有安全防范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清除。煤气区域内不得有明火、高温物品,严禁在煤气区域、场所抽烟。
4.煤气设备动火,应办理动火申请手续,落实安全措施。
5.防火间距、煤气设施、区域的平面布置应从全面考虑,合理布局,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局部与整体、近期和远期的关系。总平面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基本要求,满足设计规范及标准的规定。合理布置消防通道、输配管线。
煤气设施、储柜等应设置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和有可能成为引火源设备的下风侧。
防火间距,一般是指两座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此距离之间,不得再建任何建筑物和堆放危险物品。其计算方法是以建筑物外墙凸出部分算起(参见GB 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煤气着火事故的处理
煤气着火后,对火焰不大的初起火情,即用灭火器、黄沙、湿泥等扑灭。煤气管道着火、管道直径小于100mm,可直接关闭阀门,切断煤气来源,以达到熄火的日的。直径大于100mm的煤气管道着火,应先向煤气管道内通蒸汽或氮气,再关闭阀门,以防止煤气回火。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扑灭了火焰,煤气不经过燃烧直接外泄在空间,若这时在泄漏危险范围内有人作业,则有可能发生中毒事故。所以,处理煤气着火事故应从多方面加以考虑,防止发生其他事故,且要有专人指挥,设立警戒范围,灭火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准备。若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按中毒急救原则处理。对已被火焰烧伤的病人,不可盲目处理创伤面,应由医务人员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并及时送医院诊治。更多冶金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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