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墙洞、沟口、管口及隔层等处布防电缆时,布防人员距各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m。
2.进电缆井前应排出井内的浊气。电缆井内工作应采取防火、防水及防止高空落物等措施,电缆井口应有专人看守。
二、既有电缆撤除前必须验明电缆确无电压并可靠接地后方可工作。
三、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地线应使用烙铁,不得使用喷灯。电烙铁使用前,应确认电源线绝缘良好。
2.加热的电缆胶和熔化的剂料不应装入锡焊的、密封的容器内。搅拌和舀取熔化剂料时,应使用预先加热的金属棒或金属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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