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建筑工程源头性火灾隐患及预防措施

  火灾统计数据表明,70%以上的火灾事故是房屋、建筑物和堆场的建筑火灾,这其中90%的火灾都是养患成灾而致。因此,建筑火灾隐患,特别是先天性火灾隐患,是导致火灾事故的祸根,今天的火灾隐患,可能就是明天的灾难。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预防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滋生。本文试就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谈点粗浅看法。

  一、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的表现形式

  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是指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消防审核和验收、使用、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等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在火灾情况下可能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和造成火势蔓延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需要限期整改,且整改难度大,周期长。其主要表现情形一是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堵塞疏散通道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二是未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或系统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三是防火、防烟分区不符合国家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四是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主要是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原来边远的易燃易爆场所被新建的建筑群包围,已经不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要求,对周边的建筑和人民群众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及原因

  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主要是各建设管理和实施部门不甚协调。一个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方政府及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消防、监理、质检、检测、使用、房产等部门为自身利益,往往放松或疏忽了对消防的要求。规划部门在规划过程中仅考虑建筑位置、美观、高度等问题,而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未予考虑或考虑不多而致产生先天性的火灾隐患。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因迁就建设单位的要求而不按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对设计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不认真分析研究,将难题交由消防部门在审核时提出,大都导致无法整改。建设单位在资金遇到困难时,为节省投资,首先想到的就是砍掉消防设施。施工单位为最大程度地盈利,在施工消防工程中或偷工减料,或降低消防产品的规格型号,或购置廉价的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消防部门在审核和验收过程中由于技术水平的不同,造成审、验标准不一致,或因各种利益关系脚踩红线。监理部门在消防工程的施工监理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收钱了事,不是认真对照相关消防施工规范对施工进行监督。质检部门对未取得合格消防验收文书的工程违法进行验收。检测部门对检测仅提出问题,而不是对问题认真分析,进而帮助建设单位进行解决。房产部门对未经消防验收的建筑仍发放房产证件。使用单位在建筑使用过程中,为其功能需要随意进行改建、扩建、内部装修,而不是按规定进行设计和申报消防审核。

  产生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分析其原因,主要一是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消防、监理、质检、检测、使用、房产等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政治体制改革、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上述单位的人员变动频繁,受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驱使,各单位往往由一些不懂业务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事相关消防业务工作,导致一些隐患滋生;二是相应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不完善。

  对于一项建筑工程,涉及单位数十个,这些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划分不清,当产生矛盾时,就互相推诿,对于建筑工程,由于相应消防技术标准不全面,当遇到难题时,往往凭想当然进行处理;三是建筑消防工程的性能化设计的实施面太窄。我国目前仅在超高层建筑等领域进行性能化设计,开展性能化设计的工程占全部工程的比例不到1%,国外许多发达国家的工程性能化设计几乎占到工程总数的5%。由于性能化设计需要建立火灾场景,进行复杂的分析和实验的验证,因而对其实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消防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在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和政府职能调整、转换中,一些不法企业趁机大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导致安装、使用这些产品的单位安全状况恶化。据调查,一些地方因消防产品质量导致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投入使用和正常运行的比例高达35%以上,在火灾隐患中因消防设施不合格竟占到火灾隐患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严重危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公共消防安全。

  三、防止产生建筑火灾隐患的对策

  一是完善消防法规体系。主要是修改现行相关建筑工程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出台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和细化涉及建筑工程消防管理的建设、规划、监理、设计、施工、使用、检测、质检等部门的职责、权利以及义务,加大对违反相关建筑消防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但实施难度大,可操作性还有待完善,不能真正扭转在建筑工程消防领域责、权、利不一致的现实。在改进消防技术标准方面,要加快制定和修订步伐,进一步完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一方面,应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等国际通行的标准,尽量把这些国际先进的标准、尤其是国际公认的标准引进采用,对于国外先进的并非国际通行的技术标准,譬如美国消防协会等的标准进行借鉴,按我们国家技术标准的制定程序和要求,转变成我们国家的消防技术标准。另一方面,尽快制定适应中国国情的消防技术标准,如:目前国内部分省市均制定有各自的消防验收标准,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使之成为全国通用的国家标准等。

  二是加强人员消防知识培训,实行消防认证管理。目前国内仅对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实行消防认证管理制度,而对相关建筑消防的监理、房产、规划、建设、检测等部门,一直未明确其在建筑消防工程方面的义务,也未推行认证管理,只有加强这些人员的消防专业技术素质,才能在消防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正确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是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消防产品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物质基础。首先,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质监等部门要依法集中力量开展流通、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处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遏制消防产品质量下滑的势头;其次,要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增加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终身质量责任的要求,明确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的执法主体和处罚规则;第三,要加强消防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体系。及时制定和更新产品标准,为消防产品生产、产品入市的评价和消防管理、设计、施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要加强管理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管理标准在推动消防产品工作规范化,推动单位自我管理的标准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的作用;第四,要切实加强对认证工作和评价组织的监管。要从行业和行政主管的角度,加强对消防产品认证工作和评价组织的监管;第五,要加强对消防行业的宏观调控和规划指导,及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调整消防产业政策,研究制定消防行业技术发展措施,扶持、培育行业社团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逐步形成消防部门依法监督和宏观调控、中介评价组织依法执业、行业社团自律管理的新型消防行业管理模式,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入市场和使用环节。

  四是推行性能化设计,切实整改建筑工程火灾隐患。推行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是消除历史遗留火灾隐患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一些修建时无消防技术规范或因消防技术规范不断修订而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的火灾隐患,如一四层小型公共建筑只设一部疏散楼梯和建筑高度达到24米的小型办公楼内顶楼的会议室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而形成的火灾隐患,按现行规范要求进行评估、整改是难以实现的,或者说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但若采用性能化设计理念,综合考虑使用性质、内部装修情况、火灾荷载大小、人员密集程度、火灾危险性和火灾危害性大小等因素,对该建筑的防火性能进行综合评定,也许会得出另类结论,从而撤销原有火灾隐患的认定结论,这也不失为一种消除类似火灾隐患的手段。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gaorui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