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2.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成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严禁货物混装,车辆载货严禁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车辆伤害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出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基坑边沿、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防止车辆起动和刹车时跌倒。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员不得进入车与牵引物体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
牵引物体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牵引前要检查确保牵引用的钢丝绳满足安全要求,并有专人指挥。
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技术措施: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对控制开关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保养和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期保养维护、定人管理监督使用。
6.机电设备管理应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使用。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使用。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