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前起重工应对所有起重机具进行检查,对设备性能、新旧程度、最大负荷要了解清楚。使用旧工具、设备,应按新旧程度折扣计算最大荷重。
起重设备应严格根据核定负荷使用,严禁超载,吊运重物时应先进行试吊,离地20~30cm,停下来检查设备、钢丝绳、滑轮等,经确认安全可靠后再继续起吊。二次起吊上升速度不超过8m/min,平行速度不超过5m/min。起吊中应保持平稳,禁止猛走猛停,避免引起冲击、碰撞、脱落等事故。起吊物在空中不应长时间滞留,并严格禁止在重物下方行人或停留。长大物件起吊时,应设有“溜绳”,控制被吊物件平稳上升,以防物件在空中摇摆。起吊现场应设置警戒线,并有“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起重吊运不应随意使用厂房梁架、管线、设备基础,条件不允许时,一定要正确估计荷重,防止损坏基础和建筑物,并要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起重作业必须做到“十不吊”,即无人指挥或者信号不明不吊;斜吊和斜拉不吊;物件有尖锐棱角与钢绳未垫好不吊;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吊杆下方及其转动范围内站人不吊;光线阴暗,视物不清不吊;吊杆与高压电线没有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吊;吊挂不当不吊;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方有人不吊。
各种起重机都离不开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附件,这些机件必须安全可靠,若发生问题,都会给起重作业带来严重事故。
钢丝绳在启用时,必须了解其规格、结构(股数、钢丝直径、每股钢丝数、绳芯数等)、用途和性能、拉力强度的试验结果等。起重机钢丝绳应符合GB5972—86“圆股钢丝绳”标准。试验表明,线接触钢丝绳比点接触钢丝绳寿命长。选用的钢丝绳应具有合格证,没有合格证,使用前可截去1~1.5m长的钢丝绳进行强度试验。未经过试验的钢丝绳不应使用。
起重用钢丝绳安全系数,应根据机构的重要性、使用频繁程度及其他技术条件决定,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如下:
支承动臂用 4
起重机械自身安装用 2.5
缆风绳 3.5
吊挂和捆绑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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