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写依据:
1.1 山东电力工业局《发电企业电力技术标准》;
1.2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2锅炉运行规程》。
2 试验范围:
2.1 汽水系统:顶棚管及联箱、包墙过热器及联箱、屏过及各联箱、一、二级过热器及联箱、减温水系统、各导汽管和主蒸汽管道、水冷壁、下降管及联箱、汽包、给水操作台、给水管道、省煤器及各联箱、省煤器出水管及联络管等。
2.2 隔离点:锅炉主汽门、截汽门(门前疏水一、二次门开启)。
3 技术要求:
3.1 试验压力:水压试验压力为汽包工作压力11.28MPa(超压水压试验压力为汽包工作压力的1.25倍,即14.1MPa),试验压力数据以汽包就地压力表和DAS内汽包压力为准(试验前汽包就地压力表和DAS内汽包压力必须核对一致),该表必须是经校验合格、精度等级为0.25级标准压力表,该表量程为16MPa,刻度间隙不大于0.1MPa。
3.2 整体水压试验用水容积152.05m3。
3.3 试验用水应为温度35~70℃,合格的除盐水。进入汽包的水温与汽包金属壁温度差值不超过40℃。
3.4 上水要求:先底部上水至各空气门冒水,由锅炉检修逐只关闭各空气门。其上水时间不少于2小时,严格控制汽包上下壁温差不超过50℃。
3.5 升压用水:给水泵低温水,锅炉给水母管充分暖管疏水后,关闭给水操作台疏水门,用锅炉给水电动总门的旁路门控制升压。
4 水压试验应具备的条件:
4.1 锅炉分场:
4.1.1 炉膛、烟道及各承压部件检修完毕,汽水系统排污疏水系统所有管道、阀门工作票全部注销或交到炉运班长处、检修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4.1.2 所有焊口及更换的承压部件应按有关规程规定处理完毕、金属探伤确认合格。
4.1.3 水压试验用的临时设施、照明及脚手架应准备完毕。
4.1.4 所有蒸汽管道和支架、水压试验前全面检查合格后、支吊架需要加固的要采取加固措施并经生技部、安监部验收合格。
4.1.5 各部位膨胀指示器恢复好。
4.2 汽机分场:水压试验用给水泵及给水管道阀门检修完毕,试验良好。
4.3 热工分场:
4.3.1 热工分场应将汽包、过热器、给水系统的压力表、电接点水位表投入运行。
4.3.2 热工人员按技术要求将汽包就地压力表(精度0.25 级标准压力表)和DAS内压力进行校对准确。
4.3.3 将水位计所用的工业摄像机对准汽包就地压力表,并调整好。
4.4 化学分场:准备好足够合格的除盐水。
5 水压试验前运行分场应做好如下工作:
5.1 检查并关闭锅炉下列阀门:
5.1.1 水冷壁下联箱所有放水门;
5.1.2 集中下降管放水门;
5.1.3 一、二级省煤器放水门;
5.1.4 甲、乙主汽门及其旁路门;
5.1.5 甲、乙连排电动门;
5.1.6 所有取样一次门;
5.1.7 加药一次门;
5.1.8 紧急放水一次门;
5.1.9 各水冷壁下联箱加热一、二次门;
5.1.10 各安全阀隔绝门;
5.1.11 排汽一次门;
5.1.12 主蒸汽系统各疏水门(截汽门前疏水门除外);
5.1.13 甲乙截汽门及其旁路门;
5.2 检查并开启锅炉各空气门。
5.3 锅炉运行班长应复查以下项目
5.3.1 锅炉紧急放水门接通电源,开关灵活,放水管畅通;
5.3.2 检查锅炉汽包压力表投入、显示正常;
5.3.3 检查锅炉主蒸汽系统与汽机系统确已隔离。
5.4 准备好试验卡及足够的对讲机。
6 锅炉上水:
6.1 联系水处理及汽机给水泵值班人员,锅炉开始从底部上除盐水,上水时间不少于2小时。
6.2 锅炉上水过程中,应检查管道、阀门等设备是否有渗漏现象,若有应停止上水,待检修人员消缺后再重新上水。
6.3 汽机高加系统注水,并将低温给水系统暖管,做好锅炉升压准备。
6.4 锅炉各空气门冒水后,逐只关闭所有空气门,停止上水。
6.7 汇报总指挥准备升压。
7 升压操作:
1 联系汽机开启汽机低温给水系统联络门、高加进水门、出水门(至锅炉高温给水联络门应关闭严密)。开启锅炉给水操作台疏水门,开启锅炉给水电动总门旁路门,充分暖管疏水后,关闭给水操作台各疏水门,关闭锅炉给水电动总门旁路门。
7.2 接到总指挥的锅炉升压命令,安监部、生技部、生产运营部、锅炉检修分场、热工分场、运行分场有关主任和专工到位后,方可进行锅炉升压操作(司炉操作,班长监护)。
7.3 缓慢开启给水电动总门之旁路门,缓慢升压,严格控制升压速度不大于0.3MPa/分钟。
7.4 汽包压力升至5MPa时,关闭给水电动总门之旁路门,停止升压。
7.5 检修人员对锅炉本体汽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无异常时方可继续升压(主蒸汽下汽温应无明显下降)。
7.6 微开给水电动总门之旁路门继续升压。
7.7 汽包压力升至11.28MPa时,关闭给水电动总门之旁路门,停止升压,记录5分钟压力下降值。
7.8 在关闭进水门停止升压后,经过5分钟,汽包压力下降值不大于0.5MPa;然后再微开进水门保持工作压力,检修人员进行检查。
7.9 做锅炉超压水压试验时,在关闭进水门停止升压后,经过5分钟,汽包压力下降值不大于0.5MPa;检修人员检查完毕后,解列汽包各水位计,方可微开给水电动总门之旁路门继续升压,否则停止升压,经检修查明原因消除,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升压。
7. 1 汽包压力升至14.1MPa时,停止升压,控制给水电动总门之旁路门的开度,保持压力14.1MPa 20分钟。此时,不允许检修进行任何检查处理工作。
7. 2 保持汽包压力14.1MPa 20分钟后,关闭给水电动总门之旁路门,汽包压力下降至11.28MPa时,微开给水电动总门之旁路门,保持汽包压力在11.28MPa,锅炉检修人员再次对锅炉本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8 水压试验合格标准:
8.1 汽包压力升至11.28MPa时,在关闭进水门停止升压后,经过5分钟,汽包压力下降值不大于0.5MPa。
8.2 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任何水珠和水雾。
8.3 受压元件没有明显的残余变形。
9 锅炉泄压操作:
1 水压试验结束后,关闭锅炉给水系统各阀门,微开过热器取样门降压,降压速度不得大于0.5MPa/分钟。
2 汽包压力降至0.2MPa时,开启各空气门和排汽门。
3 汽包压力降至零,请示总指挥是否放水至点火水位,及将各阀门倒至点火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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