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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加油站区域安全要求及安全设施(上)

由于油库加油站储油罐和工艺设备的不同,在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内油气散发的多少、火灾危险程度、作业操作方式和业务管理特点等有较大的差别,因此对安全管理的要求、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也有较大的不同。为有利于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区域间的相互危害,易安网整理了相关资料,按作业操作方式、业务管理特点,火灾危险程度等因素将油库分为储油区、装卸区、辅助生产区、行政管理区四个区域,详细分析了油库加油站各区域的安全要求及安全设施的正确选用。

  一、各区域内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及防火距离

  ()各区内主要建筑物、构筑物

  各区内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见表25。 

  ()建筑物、构筑物间的防火距离

  防火距离主要是根据火灾条件下相互影响及便于火灾扑救而确定的。其原则是:

  1.避免和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油气释放源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正常情况下油气扩散所能达到的最大距离。

  2.尽量减少火灾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对于油气释放源和易于着火及火灾不易扑灭,而且影响油库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与油罐间的距离应大些,其他可以小些。

  3.按油罐容量大小及储存油晶的危险性大小,规定不同的防火距离。

  4.在相互不影响的条件下,尽量缩小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

  5.在确定防火距离时,应考虑作业安全,方便管理,便于火灾的扑救。

  6.油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26规定,加油站设备之间的防火距离见表27

  ()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是根据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而确定的。油库内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表28的规定。

  二、储油区的安全要求及安全设施

  储油区是“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的要害部位。保证储输油设备、工艺、设施的技术完好,防止油品失控,减少油气逸散和积聚,禁止火源进入储油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是储油区管理的基本安全要求。

  ()油罐选型

  1.油罐建在地上,具有施工速度快、施工方便、土方工程量小、工程造价低等优点。另外,与之相配套的管道、泵站等也可建在地上,从而也降低了配套建设费,管理也较方便。但由于地上油罐目标暴露、防护能力差,受温度影响的呼吸损耗大,在军事油库和战略储备油库等有特殊要求时,油罐可采用覆土、人工洞、埋地等形式。

  2.钢制油罐与非金属油罐比较具有造价低、施工快、防渗防漏性好、检修容易、占地小等优点,所以要求油库采用钢制油罐。

  甲类、乙A类油品易挥发,采用浮顶或内浮顶油罐储存甲类和乙A类油品可以减少油品蒸发损耗85%以上,从而减少油气对空气的污染,还减少了空气对油品的氧化,保证油品质量,对保证安全也非常有利。浮顶油罐比固定顶油罐投资多,但减少的油气损耗约1年即可收回投资。因此,储存甲类和乙类A油品的地上立式油罐,应选用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浮顶油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由于覆土油罐和人工洞罐受温度影响很小,又多为部队所采用,周转次数很少,所以可不采用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

  ()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

  油罐间防火距离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尽量减少占地面积。通常储油区,占油库总面积的1312,节约用地是基本国策之一,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

  2.油罐着火几率。据调查统计油罐着火几率较低,年平均着火几率为0.448,,且多数为操作管理不当造成。

  3.着火油罐对相邻油罐的威胁。主要取决于相邻油罐阻火器、呼吸阀的完好,以及火灾中对着火油罐和相邻油罐的冷却。

  4.满足消防操作要求。即满足冷却油罐喷射仰角50°—60°所需距离及着火油罐上操作泡沫钩管的场地要求。

  5.考虑国内外油罐间距的有关规定。综合分析规定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其防火距离见表29

  ()油罐分组的安全要求

  1.地上、半地下油罐分组。油罐分组是按照节约用地,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的不同要求,以及方便操作管理等因素而进行的。

  (1)火灾危险性相同或相近的甲、乙、丙A类油品,布置在一个油罐组内有利于油罐之间互相调配和统一考虑消防设施,既可节省输油管道和消防管道,也便于管理。丙B类油品的性质与它们相差较大,消防要求不同,所以不宜建在一个油罐组内。

  沸溢性油品在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容易从油罐中溢出,导致火灾流散,影响非沸溢性油品安全。所以,沸溢性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

  (2)地上油罐、覆土油罐、高架油罐、卧式油罐的罐底标高、管道标高等各不相同,消防要求也不相同,布置在一起对操作、管理、设计和施工等均不方便。故地上油罐、覆土油罐、高架油罐、卧式油罐不宜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

  (3)油罐组的总容量。随着石化工业的发展,油罐的容量越来越大,浮顶油罐单体容量已达100000 m3,固定顶油罐也做到了20000 m3。所以,适当提高油罐组的总容量有利于采用大容量油罐,以减少占地。综合分析单罐容量越来越大的发展趋势,一个油罐组的总容量:固定顶、浮顶、内浮顶油罐混合布置的油罐组,不应大于1.2×105 m3,浮顶、内浮顶油罐不应大于6×105 m3

  (4)油罐组油罐数的限制是因为油罐越多,发生火灾事故的机会就越多;单体油罐容量越大,火灾损失及危害就越大。为控制火灾范围和损失,根据油罐容量大小规定了最多油罐数量,一个罐组内等于或不大于1000 m3油罐座数不应多于12座。由于储存丙B类油品油罐不易发生火灾,不大于1000 m3油罐发生火灾较易扑救,所以,这两类情况不加限制。

  (5)为了油罐失火时便于扑救的需要,油罐布置不应超过两排。因超过两排时,如中间一排油罐发生火灾,四周油罐会给扑救工作带来困难,也可能使火灾扩大。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尤其是储存润滑油的油罐),在独立石油库中发生火灾事故的几率极小,所以规定这种油罐可以布置成四排。

  为便于火灾的扑救,立式油罐排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m,卧式油罐排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m

  (6)单罐容量不大于300 m3时,总容量不大于1500 m3的立式油罐组可集中布置,油罐间距离可根据施工和操作要求确定。这是因为油库总容量不超过1500 m3时,可视一个油罐看待,以节约用地和输油管路,操作管理也方便。

  2.洞室油罐分组。人工山洞油库油罐区的布置总的安全要求是一条贯通式巷道内的油罐总容量和座数不应过大、过多,在洞内发生爆炸或火灾时使其影响尽量减少。其安全要求是:

  (1)油罐室的顶部围岩厚度满足防护要求;主巷道出人口不宜少于两个;变配电室、发电间、空压机房等不应与油罐布于同一主巷道内;主巷道洞口外部的建筑物、构筑物与油罐的通风管、呼吸管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通风机、油泵房与油罐在同一主巷道内时, 与油罐室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由于人工山洞油库主巷道太长时,不利于通风,增大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且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威胁同一巷道其他油罐的安全。为尽可能地缩小影响范围,同一贯通主巷道内油罐总容量不应大于1×105m3,油罐数不宜多于 15座;尽头式巷道总容量不应大于4×104m3,油罐不宜多于6座;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座数可不受此限制。

  (3)人工山洞油库石质好时,发生爆炸事故对围岩影响不大。但油罐间距离不宜小于相邻较大油罐室毛洞的直径。

  (4)为了油罐施工、维修防腐、操作使用的方便和安全,罐顶与油罐室顶净距离不应小于1.2m;罐壁和罐室壁净距离不应小于0.8m

  (5)为便于人工山洞油库施工出渣、工艺设备安装、运行操作方便,其主巷道衬砌后净宽不应小于3m;边墙高不应低于 2.2m;主巷道纵向坡度不宜小于5oo

  (6)人工山洞油库主巷道口部、油罐室防爆墙的抗爆等级,应与防护门抗爆等级相适应。为防止油罐破裂油晶流出油罐室,影响其他油罐的安全,人工山洞油库必须在主巷道口部设置防护门和密闭门,油罐室防爆墙上设密闭门。

  ()防火堤的设置和安全技术要求

  地上油罐、半地下油罐(含有水平通道无密封门的覆土油罐)的油罐组均应设防火堤,能承受所容油品的静压力而不应泄漏,以防油罐破裂或其他事故油品流出时,设置防火堤安全技术要求是:

  1.必须使用非燃烧材料构筑防火堤,且穿过防火堤的输油、消防管路,必须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防火堤上的排水孔洞应设置“排水阻油装置”,或设水封井,或安装闸阀等措施,防止事故状态下油晶流到防火堤外。

  2.地上油罐组应当设置防火堤。立式油罐防火堤的计算高度应保证堤内有效容积需要。防火堤的实高应比计算高度高出 0.2m。防火堤的实高不应低于lm(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且不宜高于2.2m(以防火堤外侧道路路面计)。卧式油罐的防火堤实高不应低于 0.5m(以防火堤内侧设计地坪计)。如采用土质防火堤,堤顶宽度不应小于0.5m

  3.严禁在防火堤上开洞。管道在穿越防火堤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在雨水沟穿越防火堤时,应采取排水阻油措施。各油罐组防火堤的人行踏步不应少于两处,且应处于不同的方位上。

  4.覆土油罐利用油罐室墙作围护结构时,油罐室墙应采用砖石或混凝土块浆砌,油罐室墙应严密不渗漏,油罐室应有排水阻油措施;覆土油罐的水平通道应设密闭门,覆土油罐的竖直通道可不设密闭门。

  5.地上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的距离,不应小于3m。依山建设的油罐,可利用山体作防火堤,油罐的罐壁至山体的距离不得小干1.5m

  6.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积;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时,应取以上两款规定的较大值;覆土油罐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的计算,应按其高出地面部分的容积计算。

  7.定式油罐组内应当设置隔堤。隔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而不应泄漏。单罐容量小于 5000m3时,隔堤内的油罐数量不应多于6座;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m3至小于20000m3时,隔堤内油罐的数量不应多于4座;单罐容最等于或大于20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2座;沸溢性油品储罐,隔堤内的数量不应多于2座;非沸溢性的丙B类油品储罐可不设置隔堤。隔堤顶面标高,应比防火堤顶面标高低0.20.3m

  8.防火堤内侧、油罐组内的场地,最好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油品大量渗入地下,以免留下隐患。

  ()油罐区的消防及消防设施

  油罐区的消防系统,应根据油库等级、油品危险性、油罐型式,以及邻近消防协作单位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油罐宜设置低倍数或中倍数空气泡沫灭火装置。独立油库宜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企业附属油库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半地下、地下、覆土油罐,卧式油罐,以及容量不大于200m3的地上油罐和润滑油油罐,宜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储油区消防系统要求:

  1.水源应保证灭火时的最大用水量、冷却时的最大用水量、保护用水最大量的总和。水源可以是城市自来水、井水、江河水、泉水等。如果水源不能经常保证最大消防用水量时,应建消防水池进行储水,且补水时间不应超过96h

  2.消防给水宜与其他用水分开设置管网。给水压力应达到设计消防用水量,最不利点灭火所需压力,且不小于 98.07kPa。消防给水管道应环状敷设;四级油库和山区油库环状敷设有困难时,可采用枝状敷设。

  3.储油区周围应设环形消防道路;油罐组之间应设置宽3.5m的消防道路与环形消防道路相连;三、四级油库及山区、丘陵地带油库亦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道路。油罐中心与最近消防道路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消防道路与防火堤脚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

  4.消防车库的位置,应满足接到火灾报警后,5min内到达火场的要求。消防车的台数应按冷却油罐最大需水量配备;当采用泡沫消防车进行油罐灭火时,应按着火油罐最大需要泡沫液量配备。

  5.储油区周围应设防火隔离带或防火林带。这对山区油库尤为重要。消防道路两侧植树时,株距应满足消防操作要求;防火堤内不应植树;储油区不应栽油性大的树种。储油区的枯草、油棉纱布等可燃物必须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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