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对策措施
进入下中段作业,矿井应安装主扇风机,应有专人维护与管理,主扇风机应同时连续不断运转,应及时维修回风巷道,防止垮塌造成风路不畅;
随着采掘作业面的变化,及时建造配套的通风构筑物,需要使用的必须安装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污风循环;
提升运输系统安全对策措施
提升系统各部分都必须按规程6.3.3.23条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做好运行记录,保证性能可靠,并按照规定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定期检验;
提升装置机电控制系统应遵守规程6.3.5.10条相关规定
矿井供配电系统安全对策措施
加强对各类生产设备的电器安全管理,确保各类接地保护装置可靠有效,防止因设备电缆(线)漏电击伤作业人员;
矿井供电应能确保生产一级负荷用电,即井下排水系统、提升系统,通风系统的用电需求;
矿山备用保安电源应能在紧急情况下正常启用,确保生产一级负荷用电。
加强对绞车工、信号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
矿井防排水系统安全对策措施
根据本矿区域内气候特征,计算矿区汇水面积及暴雨季节最大汇水量,在平硐和风井口上方设置排水沟,防止大气降水突然涌入井下;
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防水灾应急救援预案,暴雨季节应停产,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和主要设备;
定期清理运输巷道排水沟内的杂物,及时排除积水,保证水能通畅流入水仓;
加强对排水设备及排水系统的日常管理,配备足量的防洪器材,确保安全运行;
加强对井下涌水情况的观察分析,认真作好井下排水泵运行分析记录,如遇异常涌水出现,应迅即启动矿井防水灾应急预案;
在采掘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照“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原则,仔细观察作业面涌水情况,防止因断层水,裂隙水,或溶洞水突涌伤害作业人员。
矿井供风供水系统安全对策措施
加强对空压机运行管理,防止因温度过高造成烧缸事故;
对空压机上安装的一、二级压力表及安全阀须按规定由具备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校验,防止因显示错误或失效造成意外爆炸事故;
对井下供水系统要保持完好,在凿岩时应坚持湿式作业,防止矽肺病发生;
井下应设置消防水管及消防水栓,防止井下发生火灾事故。
矿井地压灾害的安全对策措施
保安矿柱的形态规格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空区的稳定性是该矿最大的安全隐患,为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应采取如下安全对策措施:
查找过去开采的技术资料,以及实地勘测,在图纸上清晰描述各中段采空区的几何参数、顶底板、矿柱形态等;
按规程要求,对所有老采空区及废弃井巷进行封堵,而且封堵应采用砖墙或混凝土墙体构筑;在封闭墙底部预留适当的孔洞,使采空区积水能顺利排出;
所有的保安矿柱在利用期间严禁回采或破坏,保证其完整;对不符合规范的矿柱不能够承受上部压力时,应采用人工假柱方式支护:
在140m中段以下井巷施工中,井巷应设在坚硬均质岩体内,确定合理的井巷断面和形状,坚持合理的开采顺序,采空区面积不宜过大,掘进速度应适中;
确定合理的凿岩爆破参数,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控制炸药量,实行间隔延时爆破,减轻爆破震动;
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地压管理工作,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建立固定的观测点(网),随时掌握矿岩的变化情况,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的预兆,应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和设备;
在现有塌陷裂缝周围埋设必要的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加强管理,尽可能准确地标出今后可能塌陷区域边界线,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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