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 |
中文名:甲醛 |
危险货物编号:83012 | |||||||||||
英文名:formaldehyde |
UN编号:1198 | ||||||||||||
分子式:CH2O |
分子量:30.03 |
CAS号:50-00-0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商品为其水溶液。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具致敏性。 | |||||||||||
主要用途 |
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也是炸药、染料、医药、农药的原料,也作杀菌剂、消毒剂等。 | ||||||||||||
熔点(℃) |
-92 |
相对密度(水=1) |
0.82 |
相对密度(空气=1) |
1.07 | ||||||||
沸点(℃) |
-19.4 |
饱和蒸气压(kPa) |
13.33( | ||||||||||
温度、压力 |
临界温度(℃) |
137.2 |
临界压力(MPa): |
6.81 | |||||||||
溶解性 |
易溶于水,溶于乙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 ||||||||||||
毒性及健康危害 |
接触限值 |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mg/m3) |
/ | ||||||||||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mg/m3) |
/ | ||||||||||||
最高容许浓度 (mg/m3) |
/ |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毒性 |
高毒类 LD50:800 mg/kg(大鼠经口);270 mg/kg(兔经皮) | ||||||||||||
健康危害 |
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肺水肿较少见。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可致皮炎;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发生胃肠道穿孔,休克,肾和肝脏损害。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有轻度眼、鼻、咽喉刺激症状,皮肤干燥、皲裂、甲软化等。 | ||||||||||||
急救方法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用1%碘化钾60mL灌胃。常规洗胃。就医。 | ||||||||||||
防护措施 |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隔离式呼吸器。防护服: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燃烧性 |
易燃 |
燃烧分解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
闪点(℃) |
50(37%) |
爆炸上限%(v%): |
73.0 | ||||||||||
自燃温度(℃) |
403 |
爆炸下限%(v%): |
7.0 |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 | ||||||||||||
包装与储运 |
危险性类别: 第8.3类其它腐蚀品;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腐蚀品(闪点61℃以下的溶液应附加副标志:易燃液体)。包装方法:Ⅱ类 玻璃瓶外木箱内衬垫料或铁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冻季应保持库温不低于1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遇湿易燃物品、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
灭火方法 |
用水喷射逸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
泄漏处置 |
戴好防毒面具与手套。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污水放入废水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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