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装置是指采用壳、罩、屏、门、盖、栅栏等结构作为物体障碍,将人与危险隔离的装置。
常见的防护装置有用金属铸造或金属板焊接的防护箱罩,一般用于齿轮传动或传输距离不大的传动装置的防护;金属骨架和金属网制成的防护网,常用于带传动装置的防护;栅栏式防护适用于防护范围比较大的场合,或作为移动机械移动范围内临时作业的现场防护,或用于坠落风险的高处的林边作业的防护等。
一、防护装置的功能有如下:
1、隔离作用。防止人体任何部位进入机械危险区,触及各种运动零部件。
2、阻挡作用。防止飞出物打击、高压液体的意外喷射或防止人体灼烫、腐蚀伤害等。
3、容纳作用。接受可能由机械抛出、掉落、发射的零部件及其批踝后的碎片以及喷射的液体等。
4、其他作用。在有特殊要求的场合,还应对电、高温、火、爆炸物、振动、放射物、粉尘、烟雾、噪声等具有特别阻挡、隔绝、密封、吸收或屏蔽等作用。
二、防护装置的类型。
有单独使用的防护装置,只有当防护装置处于关闭状态时才能起防护作用;还有与连锁装置联合使用的防护装置,无论防护装置处于任何状态都能起到防护作用。按使用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
1、固定式防护装置。保护在所需位置(关闭)不动的防护装置。不用工具不可能将其打开或拆除。常见的形式由封闭式、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其中,封闭式固定防护装置将危险区全部封闭,人员从任何地方都无法进入危险区;固定间距式和固定距离式防护装置不完全封闭危险区,任凭安全距离来防止或减少人员进入危险区的机会。
2、活动式防护装置。通过机械方法(如铁链、滑道等)与机器的构架或邻近的固定元件相连接,并且不用工具就可打开,常见的有整个装置的位置可调或装置的某组成部分可调的活动防护门、抽拉式防护装置等装置。
3、连锁防护装置。防护装置的开闭状态直接与防护的危险状态相连锁,只要防护装置不关闭,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就不能执行;在危险机器功能执行过程中,只要防护装置被打开,就给出停机指令。
三、防护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1、固定防护装置应该用永久性固定(通过焊接等)方式,或借助紧固件(螺钉、螺栓、螺母等)固定方式固定,若不用工具(或专用工具)就不能使其移动或打开。
2、防护结构体不应出现漏保护区,并应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不可能越过或绕过防护装置接触危险。
3、活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的活动题打开时,尽可能与被防护机械借助铰链或到链保持连接,防止挪开的防护装置或活动题丢失或难以复原而使防护装置丧失安全功能。
4、活动连锁式防护装置当出现丧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时,被其“抑制”的危险机器功能不可能执行或停止执行,装置失效不得导致意外启动。
5、防护装置应设置在进入危险去的唯一通道上。
6、防护装置结构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有效抵御飞出物的打击或外力作用,避免产生不应有的变形。
7、可调式防护装置的可调或活动部分的调件,在特定操作期间应保持固定自锁状态,不得因为机械转动而移位或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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