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址选择,必须考虑防止洪水、海潮、飓风、滑坡和崩塌的危害,主要建筑物应避开工程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
2轧钢厂(车间)应设在企业污染影响较大的生产区最小风频的下风侧。
3在轧钢厂内,厂房主要迎风面宜与夏季主导风向成60~90度角;应使热作业区和产生烟气或有害气体的作业区布置在下风位置;噪音较大或者有害气体和粉尘危害较严重的工序,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布置在独立的跨间或单独的房间内;高温作业的操作岗位,应布置在絷源的上风侧。
4工厂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保证人员的安全能行。通过人流、车流密度较大的铁路、道路平交道口,应根据GB4387—84《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修建立交、人行天桥或地道。
5轧钢厂散热量大或工作条件较差的跨间(包括加热炉跨、热轧跨、冷床跨、热处理炉跨、热钢坯跨、酸洗跨、镀层跨和涂层跨等),应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车间四周不宜修建坡屋。
6在有高温辐射烘烤,轧件和机械的冲击负荷及大量油、酸、碱腐蚀等破坏作用的厂房建筑和设备基础,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设置有重型吊车的厂房结构,厂房柱顶或屋架下弦底面与吊车顶端的净利空尺寸不小于
8在厂房结构上,应合理分布适当数量的加强桁架,以便更换吊车电机等设备时作承重结构使用;采取重型工作制吊车的厂房,两端应设有检修平台;应按吊车台数设置吊车平台和走梯。
9车间设备应布置在吊钩极限范围之内,吊车经常作业的区段应适当留有富裕的场地。
10使用吊车换辊方式的车间,应有保证换辊安全作业所必须的场地。
11车间设计,应考虑吊车吊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得跨越有人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并不得随意从主体设备上越过。车间内的计器室、操作台、电磁站、液压站等房间应布置在厂房两侧,工艺需要布置在厂房中间时,应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12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的工艺布置,应有在异常情况或紧急抢救情况下,人员和消防车、急救车的安全通道。
13厂区布置,应避免轧钢车间与铁路线交叉或被铁路线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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