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美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综述二

  • 发布时间:2007年01月19日
  • 作者:梁广炽 (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
  • 来源:梁广炽 (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
  • 浏览:
  • 查看所有评论
  • }">打印文章
培训和考核一个能力和资格水平符合 OSHA规章和ANSI/ASME标准的桥式起重机或流动式起重机检查员,包括实施OSHA要求的每日/每月/每年检查和 ANSI/ASME要求的经常性和定期性检查,通常应在有 3年相关的起重机械操作、维护、修理、检查、安全和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加OSHA认可的培训机构 4天 检查员培训课程,通过笔试,并由培训机构自行颁发检查员证书。

起重机械法规是劳工部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法》授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在《联邦公告》公布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也称 OSHA标准), 这些规章收录入 《美国联邦规章》 CFR第29章 。起重机械的规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工业类规章 (1910),第二类是建筑业类(1926), 第三类是航运业,航运业又分为造船厂起重机 (1915)、码头起重机(1917)、海岸起重机)(1918)和船舶起重装置(1919)四种。

美国起重机械标准主要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 ASME B30索道、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提升机、吊钩、千斤顶和吊索安全标准委员会起草制定,颁发的AMSE标准,这些标准再经ANSI认可颁布成为美国国家标准,有时也称ANSI标准。也有一少部分起重机械标准采用其它机构的标准,如动力臂架式起重机和铲车协会的《移动式液压臂架式起重机2号标准》等。

不管是 ASME标准、其它机构制定的标准,还是再由ANSI确认的美国国家标准,都是自愿性的。但是,OSHA往往在规章中指定起重机械应遵守的标准,从而使有关的起重机械标准具有强制性。另一方面,从产品质量责任法规中,遵守公认的标准对证明产品没有不合理缺陷有重要作用,以便于减低不可预见责任的风险。

依照劳工统计局报告的致命的职业伤害 (CFOI)数据,在 1993年美国涉及到起重机械的致命的职业伤害有79宗, 1992 年OSHA回顾了前 5 年工业和建筑业中的 400宗起重机械的意外事件调查文件,从而识别出 354个死亡个案,平均每年死亡 71人。

美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特点是抓住了起重机械安全问题的实质,即对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载荷和环境实施的作业检查,并利用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制约关系和政府的强制性检查来落实这种起重机械作业检查制度。政府并不对起重机械进行注册登记,而政府的强制性检查也是和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一起实施,这方面与锅炉和电梯的管理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做法总体效果不错,可以使政府用较少的资源实现有效的安全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美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问题首先在城市建筑工地的起重机安全已经超出职业安全的界限,涉及到公众安全。单靠雇主和雇员制约关系和政府的不定期检查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起重机安全的要求。例如,加州 1989年旧金山市区的塔式起重机倒塌造成两名市民死亡的事故发生后,州立法机关对当时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制不满意,立法规定由州职业安全卫生部门 ( DOSH)雇用安全工程师对塔式起重机实施一年2次的检查,并对塔式起重机颁发运行许可证。所有塔式起重机的竖立、爬升和拆散也要通知DOSH并得到许可。其次是法规和标准中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检查、维护、安装作业人员和信号工的要求或资格规定不明确,并且现有的法规和标准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用于建筑业的起重技术进步和设备的发展, OSHA的技术法规更新换代太缓慢,像在旧金山市发生事故的自爬升塔式起重机就缺少有关针对性的法规要求。第三是政府的强制性检查并不完全到位,有一些雇主没有依法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

四、美国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在美国,每天平均约有一百万人到游乐场去游玩,多数人都多次乘座游乐设施。无论是时速为 100 英里的“过山车”、还是气动“月球弹跳”,在每一次的乘坐中,顾客的安全都是最受关注的。安全是游乐业的根本所在。

美国 游乐设施行 业及其发展可追溯到 20 世纪 50 年代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在发展主题公园概念方面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在随后的几年里,美国游乐设施行 业蓬勃发展,到目前,已经建立起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游乐体系,他们包括主题公园、家庭游乐场、水上公园、博览会、滑雪场和家庭游乐中心。目前美国有游乐园 440多家,嘉年华500多个,每个嘉年华有移动式游乐设施1-100台。美国现在有过山车600多台,其中座式443台,反转式42台,悬挂式11台,站式9台,飞行式8台,滑道式4台,四维过山车1台。

美国的 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由两个系统分别进行。首先,移动游乐设施作为消费产品的一种,由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 委员会( CPSC)行使产品缺陷投诉受理、调查鉴定和召回的管辖权。其次,固定游乐设施和移动游乐设施由各州自行决定如何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是否要求许可证和注册,是否进行强制性检查,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检查还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检查,是否强制性要求保险以及保险的额度等,各个州是各自为政的。美国实行联邦体制,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事务管理权均为各州所保留,各州和地方在地方事务管理上有很大自主权。 目前已经有 39个州有自己的法规,有3个州有法规,但没有检查机构,只需要保险公司的检查。各州负责管理游乐设施的监管机构差别很大,有的设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公共安全管理部门,有的设在电梯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建筑部门,甚至在农业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此外,属于职业伤害范畴的事宜,联邦或地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也有权管辖。各个州的负责游乐设施的 监管机构 ,以及法规、许可证和检查要求见附件六。

美国各种游乐设施行业协会代表他们的会员协调行业关系,尤其是在立法、制定标准、统一资格等过程中。这些组织包括:游乐和娱乐设施安全委员会 (CARES)、国家游乐设施安全 官员 协会 (NAARSO)、 国际游乐场联合会( IAAPA)、户外的娱乐行业协会(OABA) 和国际游乐设施 行 业制造业供应商协会 (AIMS )等。

美国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由联邦、州、地方法规,以及像谜一样的专门豁免条款混乱地拼凑而成。一般来说,移动式嘉年华比游乐园监管更为严格,小型游乐园监管比大型游乐园更为严格。游乐园的固定游乐设施完全从联邦安全监管中免除,嘉年华的游乐设施是通过联邦《消费产品安全法》监管,某些游乐设施由州或地方安全法规监管。《消费产品安全法》广泛地适合于各州、各种类型、各种场所的移动游乐设施。全美国十个最大的主题公园的其中七个是在没有任何独立第三方监管下运作。这些主题公园和游乐设施制造者无需要向公众披露他们的安全记录,州的安全官员也不能调查研究其有关的严重事故,即使是乘客死亡事故。

各州的法规一般要求游乐设施拥有者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伤害,但报告的标准有很大的差异。各州的法规一般授予监管机构调查事故的权力,对事故的原因提出没有偏见的评定和采取某种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但一些州允许大型游乐园自行调查其事故,出现明显的利益冲突。

多数州都要求固定式游乐设施安装前和移动游乐设施移装后投入使用前申报,经检查合格发给运行许可证,监管机构制定游乐设施检查的要求。运行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每个州是不同的,多为 1年,定期检查合格后更换或延期许可证,许可证费用为50~100美元不等。

检查机构分为政府的监管机构、保险公司检查机构、私人顾问公司检查机构等。一些州政府 监管机构除了签发运行许可证,查处违例行为等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外,也从事游乐设施的检查,雇有自己的检查员;一些州要求游乐园和嘉年华购买责任保险,依靠保险公司派遣检查员;另一些州允许任何符合一定要求的人实施检查。具体由哪类检查机构实施何种检查按各州自己的法规规定,有些州规定新装的游乐设施由政府的监管机构的有资格检查员检查,定期检查可以由业主选择经认可的私人检查机构,也可以委托州政府监管机构定期检查,如加利福尼亚州,州政府的监管机构还要进行一年两次检查;另一些州的游乐设施不管是新装检查还是定期检查,都由政府监管机构实施;还有一些州的游乐设施全部由保险公司或私人检查机构实施检查;并且还有一些州到目前为止仍不需要强制性检查和许可证。对于游乐设施的检查员资格,有些州认可美国国家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官员协会 NAARSO颁发的检查员证书,也有一些州有自己的游乐设施检查员认可制度。许多州要求游乐设施拥有者购买一定赔偿额的责任保险,保险赔付额多为100万美元。

法规通常规定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这将有助于确保操作人员在安全操作和维护游乐设施上获得适当的培训。法规通常也包含要求乘客对遵守张贴的安全规则,并增加游乐园和嘉年华的拥有人驱逐捣乱者的权力。一些州的法规计划在中学、教堂和其它团体中实施教育计划,教育消费者游乐设施安全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步骤。

至目前为止,仍有阿拉巴马州等十一个州没有监管游乐设施的法规。仅有 37个州要求报告游乐园事故,很多州也仅是要求报告死亡和灾难性事故,如骨折和脑震荡只有24个州要求报告。佛罗里达州虽然有监管游乐园游乐设施的法规,但法规对雇佣1000职员以上的游乐园有专门的豁免,佛罗里达州的主题公园(全美十大主题公园有7个在佛罗里达州)并不需要报告任何游乐设施相关的事故,即使是乘客死亡事故。

美国游乐设施现行的安全标准是美国测试和材料学会( ASTM) F-24委员会制定的系列标准,游乐设施行业已经通过ASTM制定了一系列工程标准。ASTM F-24委员会起草的标准是美国游乐设施行业产品安全的核心,它确定了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操作、维修、检查和事故(故障)记录等标准要求。一些游乐园、嘉年华和制造商自愿地采用了这些标准。有35个州在他们的法规中至少部分地采用了F-24委员会起草的标准。这些游乐设施ASTM安全标准在帮助行业和政府制定统一的检查要求和权衡安全利益方面的价值是无法衡量的。但安全标准本身并不具有义务和确保遵守。现行的ASTM游乐设施安全标准也备受指责,原因是该系列标准过于空洞和缺乏细致的描述。ASTM F-24委员会拥有技术专家和立法专家的财富,但危险地缺乏消费者的意见。考虑到标准对行业的指引应全面兼顾游客的利益和观点。F-24委员会需要更强大的消费者代表,如何有兴趣,任何人每年花费75美元即可加入ASTM F-24消费者联盟。

美国消费产品委员会一份关于游乐设施伤亡报告显示, 2001年游乐设施死亡人数3人,2000年为1人,1999年为6人,从1987年至2000年,每年游乐设施的死亡人数约为4.4人。

五、借鉴

美国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研究和了解美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模式,有助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形中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少走弯路,避免出现重大事故。同时,也要借鉴美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经验,针对不同特种设备特点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化管理方法,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参考美国的经验,按照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实行特种设备分类管理,调整行政审批重点,推进资格管理社会化,强化行政执法技术监督检查,促进检查市场化。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该考虑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目前管理的特种设备有很多种,有像高压蒸汽锅炉、易燃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架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危险性较高的设备,也有大量危险性不大的小型常压热水锅炉、电蒸汽发生器、压缩空气罐、钢瓶、电动葫芦、杂物电梯、厂内机动车、小型机动游乐设施等。这些危险性相差很大的设备,如果用等同于高压蒸汽锅炉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远远不足够,而配合这种管理所化费的社会成本也是太高。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管理这种小型危险性设备的方式得值得我们借鉴,劳工部以美国联邦规章(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的形式发布职业安全卫生规章(标准),对工业、建筑业、航运业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升降机、工作平台、厂内机动车辆、小型气罐等较危险的生产设备提出要求,包括设备具体的技术要求、新装和定期检查、日常维修保养检查等。利用雇主与雇员劳动关系的制约和政府的监督检查来确保这些规定的实施。政府不对这类设备注册登记。实际运作中,雇员代表或工会通过企业安全委员会进行监督,企业的安全主任也起监督作用,政府还有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官员进行执法监督。这个体系中设备的新装和定期检查结果并不需在政府注册登记,只要求设备拥有者在被检查时出示有关检查报告。新装和年度测试通常由拥有人聘请法规指定界别的执业工程师或监管机构认可的人士实施;使用前或每日、每月的检查通常由拥有人指定的有能力的人员实施。随着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事故的增多,有些地区(如美国加州、纽约市)在90年代将建筑塔式起重机也列入需要在政府注册管理范围,采取类似于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载人危险设备的管理方式;香港近年也将原属于劳工处管辖的建筑工地升降机和塔式载人平台交给机电署,按照电梯的管理模式监督管理。

调整行政审批重点,推进资格管理社会化是我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步骤。把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减少,把资格的评审交给符合条件的组织,逐步把一些资格的管理也交给权威性的、能负起责任的非营利组织是一个方向。这些资格的管理组织最好是标准的制定组织,能准确把握标准的要求,如 ASME推出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认可、NB的认可的检查员资格都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这些资格的管理组织一定要有一个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平衡机制,ASME和NB在制定和维持他们的制造和检查标准规范中就有了这种完善机制。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要使拥有资格的企业和个人维持取得的资格需要一定的成本,这里可通过维持质量体系、维持雇用有资格人员、支付检查测试和评审的费用的成本等手段,个人的资格可设定要求再教育学分来维持。

强化行政执法技术监督检查,促进检查市场化。其要点是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技术检查和执法监察队伍。可以以目前的安全监察员队伍为基础,从检验机构调出一部分骨干人员组建这支队伍,按设备数量比例确定编制规模组建这支队伍(约 1000台设备1人)。安全监察员维持国家公务员编制,部分增加的人员参照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的做法采用地方行政事务编制。监察队伍除了进行设备注册登记等行政管理外,还负责实施新装设备监督检查和试验见证、定期在用设备监督检查、投诉和事故调查。这种监督检查是执法性质,不为设备拥有者或制造、安装、维修者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者还必须聘请执业检查员进行另一种检查,第二种检查也是法定的强制性检查,但拥有者可以选择检查员,即是可以实现市场化的检查。第二种检查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的,也可以是业主或其分包商,这主要取决于设备的危险性和设立检查的频率,如果是第三方的检查则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规定第二种检查结果要向政府备案,为政府提供设备安全状态的数据。也就是说,同时建立一支市场化、职业化的检查员队伍,检查员从事的新装和定期检查也为设备拥有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这支检查员队伍可以吸纳现有检验机构剩余的合资格的检查员。为确保责任的落实,执业检查员应该购买一定数额的责任保险或合作注册一定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化的检查员也可以与保险公司联合起来,把保险业务与检查服务捆绑销售,从而减少自身的责任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销售特种设备保险也需要预先检查。在美国,一些保险公司设有检查部门,聘请持证检查员从事检查工作。有一些州采取对购买了保险并由保险公司检查的设备减少政府抽查次数等鼓励措施,除大型游乐设施外,其它特种设备强制业主购买保险的做法已经消失。

作为配套,对要求高度运行可靠性的电梯实施强制性维修保养制度,可以减少政府的管理工作量。由法规规定强制实行预防性维修保养,拥有者必须将电梯委托给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一是利用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与拥有者相互制约关系,可大大减少技术检查执法队伍人数;其次是利用受雇于维修保养企业有关人员的个人专业资格(注册工程师、注册技术工人)制约维修保养企业。这个模式只要管好维修保养资格,通过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就可以很迅速地贯彻政府的管理意图。个人专业资格管理也很重要,要使个人专业资格拥有者珍惜其拥有的资格,才能通过资格制约其行为。政府控制某种职业的就业资格门槛较高,这种职业待遇就高,其资格就会受珍惜。这种配套方案,可以使政府管理人员减少,减少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但设备的拥有者需支付较大的维修保养服务费用。香港机电工程署采用这一模式管理电梯、自动扶梯、机动游乐设施、架空索道、建筑工地升降机及塔式工作平台等特种设备。机电工程署的政府公务员除了企业资格、人员资格管理和设备的登记注册外,还承担新装设备的监督检查和年检抽查。香港所有电梯新装和定期的检查测试由保养公司聘请的注册工程师实施并签署报告,机电工程署监督检查后在报告上加签,形成运行许可文件。深圳市人大于 1995通过特区地方立法,参照这种模式建立了独特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可用设备注册行政收费的办法向特种设备的拥有者收回管理成本,这也是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按照行政收费的原则,需要这种服务的只是少数特种设备的拥有者,将广大纳税人的金钱用在少数人身上并不公平。为了确保检查市场化以后存在个别没有检查机构愿于检查的设备,美国各州政府监管机构均有提供代理检查服务,但要另行收费,这种代理行为已经超出行政行为的范畴,但仍然是行政赔偿的管辖范围内。但如果检查收费是由市场调节的,政府又坚持必须检查后才能使用,检查收费总会与附加相关因素一起趋向合理的水平。
培训和考核一个能力和资格水平符合 OSHA规章和ANSI/ASME标准的桥式起重机或流动式起重机检查员,包括实施OSHA要求的每日/每月/每年检查和 ANSI/ASME要求的经常性和定期性检查,通常应在有 3年相关的起重机械操作、维护、修理、检查、安全和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加OSHA认可的培训机构 4天 检查员培训课程,通过笔试,并由培训机构自行颁发检查员证书。

起重机械法规是劳工部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法》授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在《联邦公告》公布的职业安全卫生规章(也称 OSHA标准), 这些规章收录入 《美国联邦规章》 CFR第29章 。起重机械的规章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工业类规章 (1910),第二类是建筑业类(1926), 第三类是航运业,航运业又分为造船厂起重机 (1915)、码头起重机(1917)、海岸起重机)(1918)和船舶起重装置(1919)四种。

美国起重机械标准主要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 ASME B30索道、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提升机、吊钩、千斤顶和吊索安全标准委员会起草制定,颁发的AMSE标准,这些标准再经ANSI认可颁布成为美国国家标准,有时也称ANSI标准。也有一少部分起重机械标准采用其它机构的标准,如动力臂架式起重机和铲车协会的《移动式液压臂架式起重机2号标准》等。

不管是 ASME标准、其它机构制定的标准,还是再由ANSI确认的美国国家标准,都是自愿性的。但是,OSHA往往在规章中指定起重机械应遵守的标准,从而使有关的起重机械标准具有强制性。另一方面,从产品质量责任法规中,遵守公认的标准对证明产品没有不合理缺陷有重要作用,以便于减低不可预见责任的风险。

依照劳工统计局报告的致命的职业伤害 (CFOI)数据,在 1993年美国涉及到起重机械的致命的职业伤害有79宗, 1992 年OSHA回顾了前 5 年工业和建筑业中的 400宗起重机械的意外事件调查文件,从而识别出 354个死亡个案,平均每年死亡 71人。

美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特点是抓住了起重机械安全问题的实质,即对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载荷和环境实施的作业检查,并利用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制约关系和政府的强制性检查来落实这种起重机械作业检查制度。政府并不对起重机械进行注册登记,而政府的强制性检查也是和职业安全卫生检查一起实施,这方面与锅炉和电梯的管理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做法总体效果不错,可以使政府用较少的资源实现有效的安全目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美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存在问题首先在城市建筑工地的起重机安全已经超出职业安全的界限,涉及到公众安全。单靠雇主和雇员制约关系和政府的不定期检查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起重机安全的要求。例如,加州 1989年旧金山市区的塔式起重机倒塌造成两名市民死亡的事故发生后,州立法机关对当时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制不满意,立法规定由州职业安全卫生部门 ( DOSH)雇用安全工程师对塔式起重机实施一年2次的检查,并对塔式起重机颁发运行许可证。所有塔式起重机的竖立、爬升和拆散也要通知DOSH并得到许可。其次是法规和标准中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检查、维护、安装作业人员和信号工的要求或资格规定不明确,并且现有的法规和标准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用于建筑业的起重技术进步和设备的发展, OSHA的技术法规更新换代太缓慢,像在旧金山市发生事故的自爬升塔式起重机就缺少有关针对性的法规要求。第三是政府的强制性检查并不完全到位,有一些雇主没有依法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

四、美国游乐设施安全管理

在美国,每天平均约有一百万人到游乐场去游玩,多数人都多次乘座游乐设施。无论是时速为 100 英里的“过山车”、还是气动“月球弹跳”,在每一次的乘坐中,顾客的安全都是最受关注的。安全是游乐业的根本所在。

美国 游乐设施行 业及其发展可追溯到 20 世纪 50 年代沃尔特迪斯尼公司在发展主题公园概念方面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在随后的几年里,美国游乐设施行 业蓬勃发展,到目前,已经建立起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游乐体系,他们包括主题公园、家庭游乐场、水上公园、博览会、滑雪场和家庭游乐中心。目前美国有游乐园 440多家,嘉年华500多个,每个嘉年华有移动式游乐设施1-100台。美国现在有过山车600多台,其中座式443台,反转式42台,悬挂式11台,站式9台,飞行式8台,滑道式4台,四维过山车1台。

美国的 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由两个系统分别进行。首先,移动游乐设施作为消费产品的一种,由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 委员会( CPSC)行使产品缺陷投诉受理、调查鉴定和召回的管辖权。其次,固定游乐设施和移动游乐设施由各州自行决定如何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是否要求许可证和注册,是否进行强制性检查,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检查还是由保险公司进行检查,是否强制性要求保险以及保险的额度等,各个州是各自为政的。美国实行联邦体制,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事务管理权均为各州所保留,各州和地方在地方事务管理上有很大自主权。 目前已经有 39个州有自己的法规,有3个州有法规,但没有检查机构,只需要保险公司的检查。各州负责管理游乐设施的监管机构差别很大,有的设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公共安全管理部门,有的设在电梯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建筑部门,甚至在农业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等。此外,属于职业伤害范畴的事宜,联邦或地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也有权管辖。各个州的负责游乐设施的 监管机构 ,以及法规、许可证和检查要求见附件六。

美国各种游乐设施行业协会代表他们的会员协调行业关系,尤其是在立法、制定标准、统一资格等过程中。这些组织包括:游乐和娱乐设施安全委员会 (CARES)、国家游乐设施安全 官员 协会 (NAARSO)、 国际游乐场联合会( IAAPA)、户外的娱乐行业协会(OABA) 和国际游乐设施 行 业制造业供应商协会 (AIMS )等。

美国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由联邦、州、地方法规,以及像谜一样的专门豁免条款混乱地拼凑而成。一般来说,移动式嘉年华比游乐园监管更为严格,小型游乐园监管比大型游乐园更为严格。游乐园的固定游乐设施完全从联邦安全监管中免除,嘉年华的游乐设施是通过联邦《消费产品安全法》监管,某些游乐设施由州或地方安全法规监管。《消费产品安全法》广泛地适合于各州、各种类型、各种场所的移动游乐设施。全美国十个最大的主题公园的其中七个是在没有任何独立第三方监管下运作。这些主题公园和游乐设施制造者无需要向公众披露他们的安全记录,州的安全官员也不能调查研究其有关的严重事故,即使是乘客死亡事故。

各州的法规一般要求游乐设施拥有者向监管机构报告有关伤害,但报告的标准有很大的差异。各州的法规一般授予监管机构调查事故的权力,对事故的原因提出没有偏见的评定和采取某种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但一些州允许大型游乐园自行调查其事故,出现明显的利益冲突。

多数州都要求固定式游乐设施安装前和移动游乐设施移装后投入使用前申报,经检查合格发给运行许可证,监管机构制定游乐设施检查的要求。运行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每个州是不同的,多为 1年,定期检查合格后更换或延期许可证,许可证费用为50~100美元不等。

检查机构分为政府的监管机构、保险公司检查机构、私人顾问公司检查机构等。一些州政府 监管机构除了签发运行许可证,查处违例行为等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外,也从事游乐设施的检查,雇有自己的检查员;一些州要求游乐园和嘉年华购买责任保险,依靠保险公司派遣检查员;另一些州允许任何符合一定要求的人实施检查。具体由哪类检查机构实施何种检查按各州自己的法规规定,有些州规定新装的游乐设施由政府的监管机构的有资格检查员检查,定期检查可以由业主选择经认可的私人检查机构,也可以委托州政府监管机构定期检查,如加利福尼亚州,州政府的监管机构还要进行一年两次检查;另一些州的游乐设施不管是新装检查还是定期检查,都由政府监管机构实施;还有一些州的游乐设施全部由保险公司或私人检查机构实施检查;并且还有一些州到目前为止仍不需要强制性检查和许可证。对于游乐设施的检查员资格,有些州认可美国国家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官员协会 NAARSO颁发的检查员证书,也有一些州有自己的游乐设施检查员认可制度。许多州要求游乐设施拥有者购买一定赔偿额的责任保险,保险赔付额多为100万美元。

法规通常规定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这将有助于确保操作人员在安全操作和维护游乐设施上获得适当的培训。法规通常也包含要求乘客对遵守张贴的安全规则,并增加游乐园和嘉年华的拥有人驱逐捣乱者的权力。一些州的法规计划在中学、教堂和其它团体中实施教育计划,教育消费者游乐设施安全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步骤。

至目前为止,仍有阿拉巴马州等十一个州没有监管游乐设施的法规。仅有 37个州要求报告游乐园事故,很多州也仅是要求报告死亡和灾难性事故,如骨折和脑震荡只有24个州要求报告。佛罗里达州虽然有监管游乐园游乐设施的法规,但法规对雇佣1000职员以上的游乐园有专门的豁免,佛罗里达州的主题公园(全美十大主题公园有7个在佛罗里达州)并不需要报告任何游乐设施相关的事故,即使是乘客死亡事故。

美国游乐设施现行的安全标准是美国测试和材料学会( ASTM) F-24委员会制定的系列标准,游乐设施行业已经通过ASTM制定了一系列工程标准。ASTM F-24委员会起草的标准是美国游乐设施行业产品安全的核心,它确定了游乐设施的设计,制造、操作、维修、检查和事故(故障)记录等标准要求。一些游乐园、嘉年华和制造商自愿地采用了这些标准。有35个州在他们的法规中至少部分地采用了F-24委员会起草的标准。这些游乐设施ASTM安全标准在帮助行业和政府制定统一的检查要求和权衡安全利益方面的价值是无法衡量的。但安全标准本身并不具有义务和确保遵守。现行的ASTM游乐设施安全标准也备受指责,原因是该系列标准过于空洞和缺乏细致的描述。ASTM F-24委员会拥有技术专家和立法专家的财富,但危险地缺乏消费者的意见。考虑到标准对行业的指引应全面兼顾游客的利益和观点。F-24委员会需要更强大的消费者代表,如何有兴趣,任何人每年花费75美元即可加入ASTM F-24消费者联盟。

美国消费产品委员会一份关于游乐设施伤亡报告显示, 2001年游乐设施死亡人数3人,2000年为1人,1999年为6人,从1987年至2000年,每年游乐设施的死亡人数约为4.4人。

五、借鉴

美国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研究和了解美国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模式,有助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形中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少走弯路,避免出现重大事故。同时,也要借鉴美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经验,针对不同特种设备特点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化管理方法,提高行政管理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参考美国的经验,按照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实行特种设备分类管理,调整行政审批重点,推进资格管理社会化,强化行政执法技术监督检查,促进检查市场化。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该考虑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目前管理的特种设备有很多种,有像高压蒸汽锅炉、易燃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架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危险性较高的设备,也有大量危险性不大的小型常压热水锅炉、电蒸汽发生器、压缩空气罐、钢瓶、电动葫芦、杂物电梯、厂内机动车、小型机动游乐设施等。这些危险性相差很大的设备,如果用等同于高压蒸汽锅炉的管理方法进行管理,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远远不足够,而配合这种管理所化费的社会成本也是太高。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管理这种小型危险性设备的方式得值得我们借鉴,劳工部以美国联邦规章(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的形式发布职业安全卫生规章(标准),对工业、建筑业、航运业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升降机、工作平台、厂内机动车辆、小型气罐等较危险的生产设备提出要求,包括设备具体的技术要求、新装和定期检查、日常维修保养检查等。利用雇主与雇员劳动关系的制约和政府的监督检查来确保这些规定的实施。政府不对这类设备注册登记。实际运作中,雇员代表或工会通过企业安全委员会进行监督,企业的安全主任也起监督作用,政府还有专门的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官员进行执法监督。这个体系中设备的新装和定期检查结果并不需在政府注册登记,只要求设备拥有者在被检查时出示有关检查报告。新装和年度测试通常由拥有人聘请法规指定界别的执业工程师或监管机构认可的人士实施;使用前或每日、每月的检查通常由拥有人指定的有能力的人员实施。随着建筑工地塔式起重机事故的增多,有些地区(如美国加州、纽约市)在90年代将建筑塔式起重机也列入需要在政府注册管理范围,采取类似于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载人危险设备的管理方式;香港近年也将原属于劳工处管辖的建筑工地升降机和塔式载人平台交给机电署,按照电梯的管理模式监督管理。

调整行政审批重点,推进资格管理社会化是我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步骤。把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减少,把资格的评审交给符合条件的组织,逐步把一些资格的管理也交给权威性的、能负起责任的非营利组织是一个方向。这些资格的管理组织最好是标准的制定组织,能准确把握标准的要求,如 ASME推出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认可、NB的认可的检查员资格都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这些资格的管理组织一定要有一个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平衡机制,ASME和NB在制定和维持他们的制造和检查标准规范中就有了这种完善机制。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要使拥有资格的企业和个人维持取得的资格需要一定的成本,这里可通过维持质量体系、维持雇用有资格人员、支付检查测试和评审的费用的成本等手段,个人的资格可设定要求再教育学分来维持。

强化行政执法技术监督检查,促进检查市场化。其要点是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技术检查和执法监察队伍。可以以目前的安全监察员队伍为基础,从检验机构调出一部分骨干人员组建这支队伍,按设备数量比例确定编制规模组建这支队伍(约 1000台设备1人)。安全监察员维持国家公务员编制,部分增加的人员参照技术监督稽查大队的做法采用地方行政事务编制。监察队伍除了进行设备注册登记等行政管理外,还负责实施新装设备监督检查和试验见证、定期在用设备监督检查、投诉和事故调查。这种监督检查是执法性质,不为设备拥有者或制造、安装、维修者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者还必须聘请执业检查员进行另一种检查,第二种检查也是法定的强制性检查,但拥有者可以选择检查员,即是可以实现市场化的检查。第二种检查可以是独立的第三方的,也可以是业主或其分包商,这主要取决于设备的危险性和设立检查的频率,如果是第三方的检查则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规定第二种检查结果要向政府备案,为政府提供设备安全状态的数据。也就是说,同时建立一支市场化、职业化的检查员队伍,检查员从事的新装和定期检查也为设备拥有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这支检查员队伍可以吸纳现有检验机构剩余的合资格的检查员。为确保责任的落实,执业检查员应该购买一定数额的责任保险或合作注册一定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化的检查员也可以与保险公司联合起来,把保险业务与检查服务捆绑销售,从而减少自身的责任风险。对保险公司而言,销售特种设备保险也需要预先检查。在美国,一些保险公司设有检查部门,聘请持证检查员从事检查工作。有一些州采取对购买了保险并由保险公司检查的设备减少政府抽查次数等鼓励措施,除大型游乐设施外,其它特种设备强制业主购买保险的做法已经消失。

作为配套,对要求高度运行可靠性的电梯实施强制性维修保养制度,可以减少政府的管理工作量。由法规规定强制实行预防性维修保养,拥有者必须将电梯委托给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一是利用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与拥有者相互制约关系,可大大减少技术检查执法队伍人数;其次是利用受雇于维修保养企业有关人员的个人专业资格(注册工程师、注册技术工人)制约维修保养企业。这个模式只要管好维修保养资格,通过有维修保养资格的服务企业就可以很迅速地贯彻政府的管理意图。个人专业资格管理也很重要,要使个人专业资格拥有者珍惜其拥有的资格,才能通过资格制约其行为。政府控制某种职业的就业资格门槛较高,这种职业待遇就高,其资格就会受珍惜。这种配套方案,可以使政府管理人员减少,减少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但设备的拥有者需支付较大的维修保养服务费用。香港机电工程署采用这一模式管理电梯、自动扶梯、机动游乐设施、架空索道、建筑工地升降机及塔式工作平台等特种设备。机电工程署的政府公务员除了企业资格、人员资格管理和设备的登记注册外,还承担新装设备的监督检查和年检抽查。香港所有电梯新装和定期的检查测试由保养公司聘请的注册工程师实施并签署报告,机电工程署监督检查后在报告上加签,形成运行许可文件。深圳市人大于 1995通过特区地方立法,参照这种模式建立了独特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

政府可用设备注册行政收费的办法向特种设备的拥有者收回管理成本,这也是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按照行政收费的原则,需要这种服务的只是少数特种设备的拥有者,将广大纳税人的金钱用在少数人身上并不公平。为了确保检查市场化以后存在个别没有检查机构愿于检查的设备,美国各州政府监管机构均有提供代理检查服务,但要另行收费,这种代理行为已经超出行政行为的范畴,但仍然是行政赔偿的管辖范围内。但如果检查收费是由市场调节的,政府又坚持必须检查后才能使用,检查收费总会与附加相关因素一起趋向合理的水平。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内测2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