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开关类电器引起火灾的措施
-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8日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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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开关类电器的电弧本身已是火种,但其持续时间较短,必须通过引燃物材能引起火灾。因此,防止开关类电器引起火灾的基本思想是:严防误操作,严防易燃易爆物质进入开关断口弧道,在可能情况下严防产生电弧。
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 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为此,将隔离开关与油开关操作机构装设联锁机构,不能装者,要通过操作规程保证不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2、 低压开关近旁的易燃杂质要清理掉。
3、 装设在有易燃物质场所内的继电器、接触器、自动开关、漏电开关等均采用无火花型防火开关。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的开关要用防爆型。
4、 有易燃物质的车间用封闭型熔断器。如RL型等。
根据这些措施,纺织厂生产车间的自动开关、漏电开关、磁力起动器、继电器、接触器、安全电压工艺触头、落纱小车开关等自动切合开关,均应改用无火花型防火开关。木工房禁用RCI型瓷插式熔断器。
至于在配电室内的开关则不必用无火花型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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